号百“大数据智观”品牌传播策划广告创意服务招标公告
号百“大数据智观”品牌传播策划广告创意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度江苏号百“大数据智观”品牌传播策划广告创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拟对“大数据智观”品牌传播策划广告创意服务进行采购,招标人为江苏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以展示 “江苏电信大数据权威行业数据服务能力”品牌形象推广为目的,通过对“大数据智观”品牌定位及产品的包装、品牌识别系统等品牌基础工作,为后续品牌传播建立基础。针对大数据应用重点行业(政务、政法、旅游、金融、交通、公安、零售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大数据行业产品包装、营销活动及公关传播,提升“大数据智观”品牌与产品在各行业的知晓率及影响力,同时通过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民生大数据应用产品的传播及品牌公关传播,提升“大数据智观”品牌在重点行业的美誉度,最终能达到促进行业客户发展的目标。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2018年5月31日,诚邀具备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本次采购预估金额为46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且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所有服务经营权,已经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即可。
2.1.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5 投标人须承诺至少4人专职服务,其中2人驻场服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6 投标人可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7 相关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品牌全案传播代理经验,需提供近三年品牌全案代理的合同案例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2.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2.2.5 投标人的货物、服务或施工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3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要求
3.资格审核方法
资格审核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凡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后继评审阶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5月6日至2017年5月1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8楼招标代理中心。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函)、经办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费,向招标人/招标代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500),售后不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以邮件方式报名,必须写明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9日上午9:0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501号17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501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联 系 . 人:俞尔冬
电 话:135*****985
电 子 邮 件:yuerdong@jsptpd.com
户 名: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招标人:江苏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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