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小装整机公路运输招标公告

叉车、小装整机公路运输招标公告

经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龙工(上海)路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授权,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采购运输管理中心决定上海基地生产的叉车、小型装载机(3吨以下)公路运输业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规定如下:

招标项目:龙工叉车、小型装载机等产品运输线路、价格招标。

合同期限: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报价要求:汽运按一台为单价,按站点报价,标书(附拦标价)向中国龙工采购运输管理中心运输管理部领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17:00(逾期投递将不予受理)。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经营汽车运输合法资格的企业(证照齐全,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上);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自备车辆;

3、我公司保留考察投标方企业实力的权利,包括:

a、严格、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

b、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c、有丰富现场管理经验的人员;

d、较强的运输车辆调配能力,保证货物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运,并且不受节假日影响;

e、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完善的理赔能力;

f、投标方必须对承运的货物进行等价足额投保。

4、投标方在送投标书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投标公司及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道路运输许可证等复印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否则将视为废标。未中标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5、投标方务必重视《投标书》的法律严肃性。投标价格(含税、保险等)必须在我公司发出的《招标书》上填写,不得自行设计投标书,填写字迹应清晰,不得涂改;填写人在投标书首页及末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每页盖骑缝章,否则将视为废标。

6、须提供税率为11%的增值税运输专用发票。

7、特别提醒:填写后,请务必认真校对投标价,误填、少填、多填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8、领取《投标书》时,投标方须出具公司及法人授权书才能领取,每份《投标书》收取100元的工本费,我公司将出具收款收据。

9、《投标书》原则上每个投标方只发放壹份,遗失不补。确因特殊原因需重新领取的,须向我公司招投标小组提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并再缴纳100元工本费后方可领取。

10、投标书必须装入A4大小的文件袋,不得折叠,所有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将视为废标。

二、开标:

招投标小组定于2017年5月17日在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开标。

三、议标:

由我公司招投标小组对投标书的有效性、价格的合理性、投标方企业实力、安全保障性、赔付能力等方面作综合评定。

四、定标:

1、招投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资质、运输能力、信誉度、价格、运输质量(包含不仅限于发货准时性、到货及时性、货物完整性、客户投诉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并按照路线组合的方式从中选出满意的中标单位。

2、小型装载机与叉车捆绑发运。

3、投标书填写不清晰或有涂改痕迹的均视为无效。

4、一个到站点中所有投标项都要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5、站点投标价高于拦标价无效。

6、可按省份/直辖市进行投标,但省份/直辖市内所有站点需全部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7、有效标按投标价高低排定优选方(价格最低为第一优选方,依此类推)。

8、有效标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原承运单位为第一优选方。

9、线路无效标可重新招标、议价。

10、我公司于开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的单位给电话告知),并通知中标方在三日内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11、中标方无法签订合同的,我公司可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罚金处理。

五、运输结算:中标方按时限要求完好的将货物送达指定站点后,提交完整单据、发票等给招标方,招标方在21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电汇形式支付运费给中标方。

六、其它:

1、叉车所有站点运输整机还包含以下系列型号,以叉车FD/LG30-35系列为基准价,运输价格按照以下比例标准进行结算:

叉车型号

FD/LG30-35系列

LG/FD/FB15-25系列

LG38-45系列

LG50-70系列

LG80-100系列

比例

基准价

90%

120%

160%

200%

2、小装所有站点运输整机还包含936E系列,以小装LG816-LG820系列为基准价,运输价格按照其110%进行结算。

3、当日发运叉车相同站点达到批量(4台及以上)时,运价须按实际投标比例进行下浮(下浮比例≥8%)。

4、为保障双方利益,针对国内油价波动情况,我公司将建立运价调整机制。

5、若在承运过程中,出现新增的站点距已有站点在30Km范围以内,按照靠已有站点的运价进行结算,中标方无权拒绝;若出现新产品,根据尺寸和重量对应已有机型,按其运价进行结算,中标方无权拒绝。

6、我公司将对运输时限进行考核,超过考核时限的将给予不低于200元/台/天的经济处罚。

7、整机尺寸及重量详见附表。

8、本招标公告需盖章确认后连同投标书一并装入文件袋,二者缺一为无效标。

9、如遇特殊情况或其它未说明事项我公司有权做出相对应的调整,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龙工采购运输管理中心运输管理部。

七、声明:

中国龙工采购运输管理中心作为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的内设机构,已取得相关授权并负责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与采购、运输、设备等相关业务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在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相应权利义务及责任由授权方实际享有和承担。

招 标单位:中国龙工采购运输管理中心

保证金收款单位:龙工(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新桥支行

账 号:********7-130*****666

标书递交地点:中国龙工采购运输管理中心运输管理部

地 址:上海市松江工业区新桥镇民益路26号

网 址:www.lonking.cn

邮 编:201612

联 系 人:邱先生 黄先生

联系 电话:***-******** 135*****090 136*****668

中国龙工采购运输管理中心

运输管理部

2017年5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运输 整机 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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