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能力测评及配套就业服务招标公告
职业能力测评及配套就业服务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职业能力测评及配套就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本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含企业策划、会展服务、信息科技、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职业技术能力,并在最近两年内有为政府部门成功策划推进就业服务工作项目的案例,有两个以上实际投入使用“就业服务自助终端”的案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职业能力测评及配套就业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7-2507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希望通过开发一套集职业素质测评、求职情景模拟、求职技巧学习等内容为一体的职业指导自助平台,提升对求职者个人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水准,提高职业指导服务的专业性,并且希望尝试将线上职业指导与线下就业服务相结合,帮助更多长期失业青年和应届毕业生成功就业 5、交付地址:天山路1800号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200000(国库资金:2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08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11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7-05-15 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山路1800号3号楼203室 2、谈判地点:天山路1800号3号楼20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投标文件、投标确认函等 七、其他事项 凡愿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代理方有权拒绝其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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