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太湖环湖大堤水利设施物业化管养工程(第二次)交易公告
长兴县太湖环湖大堤水利设施物业化管养工程(第二次)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太湖环湖大堤水利设施物业化管养工程(第二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兴县太湖环太湖大堤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包括4座闸站、10座涵洞、堤身保洁及巡查等物业化管理,总费用约2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所附清单。
2.3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企业资质资格要求: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水利工程养护(维护),水利设施维护,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内容之一)的独立法人。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人员具备闸门运行工证书人员不少于2人;
3.3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要求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0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到长兴县雉城镇光明路172号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闸门运行工证书人员不少于2人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兴县水文站2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吴局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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