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凤林镇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物资生石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江山市凤林镇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物资生石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X5期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江山市凤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江山市凤林镇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物资生石灰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询价。
项目编号:GXZFCG********
项目名称:江山市凤林镇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物资生石灰采购项目
询价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吨) | 单价 (元/吨)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江山市凤林镇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物资生石灰采购项目 | 净石灰含量达到95%以上 | 354.5 | 1100 | 39.0 |
注:本项目实行单价报价,总价不变。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原件核对后退还)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江山市江东大道70号市委党校五楼)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15时00分。
询价时间:2017年5月18日15时00分。
询价地点: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山市委党校508室)。
四、询价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响应保证金柒仟捌佰元整(¥:7800.00元),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本账户也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江山支行鹿溪路分理处,账号:********136*****4017。联系电话:****-*******。
询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5月17日23时59分59秒。
五、其他事项:
1.注册供应商事宜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询价响应方候选人为成交人。
2.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询价响应方如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价响应方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凤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富强
联系电话:737105
地点:江山市凤林镇
代理机构: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宜洲
联系电话:158*****242(756242)
地点:江山市江东大道70号市委党校五楼
2017年5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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