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砖窑窑炉整体迁移保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明代砖窑窑炉整体迁移保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if gte vml 1]>********8 from="-9pt,20.8pt" to="-8.95pt,20.8pt" />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对明代砖窑窑炉整体迁移保护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编号:宁政采[2017]4号0593

2、项目内容:江西省黎川县中田乡明代城墙砖官窑遗址群提取三座窑炉搬迁保护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或者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不接受

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0万元。

6、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考虑踏勘现场。

联系人:马主任 电话:***-********

7、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7.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2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7.3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4磋商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05月12日为止,每天9:00-12:00,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1016室。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8、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705161430

递交地点:南京市秦淮区边营1号祥和会议室

响应性文件接收人: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

9、磋商时间:201705161450

磋商地点:南京市秦淮区边营1号祥和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磋商单位项目负责人参与磋商,项目负责人进行明代砖窑窑炉整体迁移运输方案、保护方案说明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兆军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江宁支行

银行帐号:****************030845

开户名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迁移 窑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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