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影视创作中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关于西藏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影视创作中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藏民族大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藏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影视创作中心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藏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影视创作中心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B2017-ZB-115/2
三、采购人名称:西藏民族大学
地址: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联系方式:苟老师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二部
联系方式:魏玉才 薛珊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工作站主机:1台,3.7GHz 四核 Intel Xeon E5 处理器;12GB 1866MHz DDR3 ECC 内存;双 AMD FirePro D300,各配备 2GB GDDR5 VRAM;基于 PCIe 的 256GB 闪存。工作站显示器:2台,面板类型 IPS面板;面板尺寸 23.8英寸 屏幕比例 16:9;最佳分辨率 1920 x 1080;响应范围 >5ms;亮度 250cd/m2;HDMI接口 2个等),其他招标内容全部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90.00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
3、供应商需提供主要产品(4K摄像机、高清编码工作站、服务器、话筒信号放大器、2通道嘶声消除器、音箱滤波净化保护电源、立体声耳机放大分配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2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财务部
3、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二部复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26日下午14:30分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第2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薛珊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0632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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