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錦街道路口景点布置招标公告
浦錦街道路口景点布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浦錦街道路口景点布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组织;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原件;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錦街道路口景点布置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0)
3、预算编号:12-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了进一步提升浦锦街道的整体景观面貌,在五个主要路口建设绿雕。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0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12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一) 网上报名所需资质材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除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外还需被授权代表人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场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包件,售后不退。(二)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材料等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05月08日至05月12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报名。2、现场报名材料:被授权代表人携带上传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31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31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2)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本、副本壹本;(4)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5)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宝路8号5号楼3楼会议室(七宝镇人民政府)。4、投标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5、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闵行区浦星公路800号 | 地址: | 闵行区七莘路646号A座305室 |
邮编: | 201114 | 邮编: | 201199 |
联系人: | 秦夏 | 联系人: | 马峥 |
电话: | ******** | 电话: | *********802 |
传真: | ******** | 传真: | ******** |
标签: 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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