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2017年“扶贫特惠保”承保机构确定谈判公告
资兴市2017年“扶贫特惠保”承保机构确定谈判公告
资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资兴市2017年“扶贫特惠保”承保机构确定(政府采购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17】105号,委托代理编号:HNXXZT2017-ZX-039)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2017年“扶贫特惠保”承保机构确定
2、政府采购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17】105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XXZT2017-ZX-03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元) |
1 | “扶贫特惠保”保险服务 | 详见谈判文件 | 99462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扶贫特惠保”保险服务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不提供);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不提供);
(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期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
(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6)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2)具有相应的基层机构网络、专门工作部门及专业服务人员或有一定得农险经营工作,能够满足“扶贫特惠保”项目服务要求的保险机构(即须在资兴设有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相关人员近期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上级法人机构授权书原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不提供);
5、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不提供);
6、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期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
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8、《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办公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资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邵立
电话:****-*******
地 址:资兴市政府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慧
电话:****-*******
地 址: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
财政部门名称:资兴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0735—*******
附件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招标
|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