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仓藏布下游草场灌溉工程招标公告
波仓藏布下游草场灌溉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Z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玛县波仓藏布下游草场灌溉工程已由那曲地区水利局以藏水建招[2017]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新建取水枢纽一座,干渠一条,总长1.5公里。
2.2建设地点:尼玛镇。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须具备自治区颁发或国家建设部颁发并在区内登记备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且已按照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藏水建函【2012】4号”文件要求在区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备案,同时在那曲地区水利局登记,近三年内在藏承建过类似工程并有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能满足本工程的技术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区外企业投标人必须与在藏备案负责人一致,区内企业投标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优先考虑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资格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5日至 2017年5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拉萨市柳梧新区冈仁国际10栋110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经具备资质的公证单位出具公证书)、经办人身份证;(2)法人营业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近三年类似业绩情况(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业绩(载明项目经理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项目法人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业绩(载明技术负责人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项目法人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拟投入本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的上岗证、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6)区外投标人须持有《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备案表》和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7)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10 时 00分,地点: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冈仁国际10栋1101号
联系电话:153*****678
2017年5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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