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城区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所有权调查招标公告
十堰城区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所有权调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十堰城区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所有权调查项目经十采计备【2017】XM1617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省拨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十堰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十采计备【2017】XM1617号
2.项目名称:十堰城区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所有权调查项目。
3.招标范围: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对十堰城区(含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数约40589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定着物组织进行调查测绘,对原已部分完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完善,在此基础上同步调查地上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屋现状,测量房屋的房角点和房屋边长,量算房屋面积,并将土地及房屋调查测绘成果记载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建立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为实施不动产登记奠定基础,并按时保质通过市、省验收。
4.合同估算价:约182万元;
5.服务周期: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在十堰地区须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配备稳定的售后服务技术队伍;
3.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拟投入其它人员高级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中级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信息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招标人将不组织召开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联系人:梁伟;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27 楼;
联系人:吴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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