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招标公告
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招标公告
一、南通市农业委员会(招标人名称)根据南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通食安委办〔2016〕50号)文件精神,对南通市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单位进行招标,所需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支付。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保证项目检测在规定时间完成,确定一家中标单位,中标价为所有投标单位报价的最低价。
二、项目概况:
1.检测内容:猪肝中的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2.检测方法与数量: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600批次。
3.时间要求:中标单位采样后20个工作日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检验报告。实施时间:2017年6-10月。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和要求: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资质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具备批准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出具的检测报告具备法律效应。
2.其它条件: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无不良记录。
四、报名单位报(寄)送资格材料时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五、公告发布方式:发布于南通市农业信息网”(http://www.ntagri.gov.cn/)
六、报名、投标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本项目需报名回复函,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7年5月12日前将报名回复函传真至0513—********。
投标报名人须在 2017 年 5 月 15 日上午 10:0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寄(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1830室),南通市农业委员会畜禽屠宰管理处。
七、评标办法
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然后方可参加评标。 本次采用最低价中标评标。
八、确定中标单位
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有并列,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只有一家时,进行直接谈判。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检测单位及检测价格。
九 、特别提示:
所有投标文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概不退还,留作存档。
联系人:谢怀根电话:****-********。传真:0513-********;邮编:226008。
监督电话:********。
南通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 5 月 5 日
检测机构参与投标确认函
南通市农业委员会:
本单位将参与贵委2017年南通市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招标将于5月31日前开标的项目,已在你委网站上下载招标公告,明确招标任务及内容,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代表):
_______(单位公章)
南通市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报价单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检测数量 | 检测单价 | 合计 |
1 | 盐酸克伦特罗 |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600 | ||
2 | 莱克多巴胺 | 600 | |||
3 | 沙丁胺醇 | 600 | |||
检测总价 |
备注:中标单位负责现场抽样,抽样产生的费用以及样品费由中标单位在检测费用中支出。
检测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2017年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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