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公告

固镇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公告


根据《固镇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将我县2017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资金规模及使用计划

中央财政拨付我县的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为1819万元。为保证敞开补贴、重点补贴机具优先补贴,补贴资金计划分配如下:

1.收获机械 :秸秆粉碎还田40万元、捡拾压捆机115万元、玉米收获机械285万元、花生收获机44万元、谷物收获机440万元;

2.耕整地机械以深松机补贴为主,计划资金40万元;

3.收获后处理机械:粮食烘干机,计划资金100万元;

4.动力机械 90马力及以上轮式拖拉机,计划资金615万元;

5.种植施肥机械以免耕播种机、旋耕播种机为主,计划资金60万元;

6.排灌机械计划资金20万元;

7.畜牧水产养殖机械计划资金40万元;

8.田间管理机械以喷杆式和风送式喷雾机为主,计划资金20万元。

二、实施范围及补贴对象

实施范围覆盖县辖乡、镇和国营农场。补贴对象为县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三、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等8大类14个小类23个品目(见附件1)。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版)》执行。

四、补贴重点及申请上限

重点补贴机具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深松机、玉米收获机械、花生收获机、免耕播种机、旋耕播种机、粮食烘干机、轮式拖拉机 ( 90马力及以上 )、谷物收获机械(轮式:喂入量≥5kg/s;履带:喂入量≥2.1kg/s)。其中: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玉米收获机械、深松机、粮食烘干机、轮式拖拉机、花生收获机、谷物收获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对于2016年度购置了2017年敞开补贴范围的机具且未申请到补贴的, 2017年可继续申请补贴。按照农财两部实施指导意见,我县对于补贴额低于3000元的农机具原则上不予补贴,本地主推的新型机具除外。每户在年度内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超过规定上限的不予补贴。

五、购机补贴操作程序: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一)购机: 购买机具和申请补贴时间均自当年1月1日起至当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完为止(以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公告为准),敞开补贴机具按省规定执行。购机者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购机者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补贴申请受理和机具审核在各乡镇,核查在户家和单位。

(二)申请: 为简化程序,方便购机者申请,在补贴机具受理时,实行动力机械入户办证在县农机局服务大厅,非牌证管理的机械,携带相关证件和所购机具办理申请手续。购机者应及时携带所购机具、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代码证)、土地经营证明(非农户口)、购机发票、“一卡通”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县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到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指定地点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并应积极配合县农机、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购机者可预约农机管理员上门受理。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受理、审核: 申请受理时间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7年 3月15日至3月31日18时止。第一阶段主要受理安装国2发动机的动力机械(已结束),第二阶段2017年5月5日至5月15日18时止。第二阶段受理国3产品及第一阶段未受理且我县方案中规定的应补贴产品。乡镇农机站在受理时,坚持“谁受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见机见人,核对资料,登记建档,人机合影,坚决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

(四)补贴对象的确定:

1.根据县购机补贴方案确定的各类别资金额度,在能够满足补贴的情况下,在2017年5月15日18时前,采取“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方式进行,以购机者带机到农机部门现场申请时间为准。

2.资金额度不能满足补贴的情况下,首先保证敞开补贴机具的资金,其他机具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补贴资格 。(摇号程序参照2016年度执行,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3.实行核查登记“一站式”服务。在县农机局服务大厅进行动力机械入户办证,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至5月30日。依次完成现场查验申请者资格、核实申请补贴机具、人机合影、登记建档、校对录入有关信息等工作,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已完成牌证登记的机具,可不再重复核实。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核查登记,申请者可预约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五)公示: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县农机局打印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交购机者,同时把补贴对象(服务组织)享受的补贴机具信息通过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乡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六)核查: 县农机局根据申请受理情况和监理站入户办证情况,会同县财政局,以乡镇为单位在购机集中地开展购机核实登记,见机见人,逐台核查,依次完成现场查验申请者资格、核实申请补贴机具、喷放机具编号、人机合影、校对录入有关信息等工作,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机具集中审核登记检查以后,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要开展入户逐台指导培训机手安全生产,跟踪产品使用质量,受理农户“三包”投诉,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七)结算:县农机局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原则上每月报送县财政局1次,并负责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内容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八)兑付: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1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涉及到农户的,按照《安徽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者“一卡通”)。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他账户。原则上县财政局每月进行1次资金兑付。

五、公告时间:2017年5月5日-5月11日。

六、咨询电话:*******,更多信息可到固镇县政府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查阅。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策 补贴 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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