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厂下寨村民小组篮球场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银厂下寨村民小组篮球场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工程项目已由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西民宗字【2017】6号)及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景民宗发【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卡村委会银厂下寨村民小组,建设资金来源为2015年度西双版纳民族宗教事务局第三批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巴卡村委会银厂下寨村民小组;
2、项目规模:篮球场共448平方米,长28米,宽16米,厚18厘米,篮球场平整地面原址降低0.5米,挡墙长30米,宽0.8米,高2.5米,水沟40米,球场边围栏40米,高4米,篮球架一套,篮球场灯6盏,雨棚600平方米,篮球场边道路硬化100平方米,厚18厘米。祥见工程量清单。
3、施工计划投资:30万元;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特级除外)。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类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和临时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参加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机构代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附单位盖章的复印件一套)。
三.评标办法
1.通过资格审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和详细审查(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完整性)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投标报价必须包含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内容,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不予通过详细审查,投标人必须采用云南省建设工程2013版定额进行编制。
3.如通过资格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以通过资格审查和详细审查后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08时30分,地点基诺族乡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
1、投标文件应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统一密封在一外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2、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均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①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
②公司资质证照原件未携带至开标现场;
③未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受邀请单位可在投标前自由选择时间到项目所在地考察,费用及风险自理。
六.投标联系人及投标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永涛
基诺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5日
标签: 篮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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