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乡香铺等2村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沙河乡香铺等2村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金寨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

招标公告

编号:2017-0244

各预选企业:

金寨县沙河乡香铺等2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JZZB-GC-2017-0813)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金寨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金政办[2013]48号)规定,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简易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备案编号:JZZB-GC-2017-0813

2、项目名称:金寨县沙河乡香铺等2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金寨县沙河乡香铺村、梓树村

4、建设单位:金寨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5、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1、工程设计图纸:见附件1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见附件2

三、项目招标预算价与发包价

预算价:一标段:787149.70元;发包价:一标段739000.00元

预算价:二标段:956984.00元;发包价:二标段899000.00元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5%,剩余5%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时,经相关单位核查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再付清(无息)。

五、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六、工程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中标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金寨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预选企业”资格。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招标共分2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工程,一个企业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工程。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

九、现场踏勘及投标答疑

1、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赵世海;联系电话:159*****191

2、投标答疑: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有任何疑问,应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招标公告上传之日起5日内。

答疑联系人:余璇,联系电话:****-*******

十、投标须知

1、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按照本招标公告规定进行网上报名,未报名企业投标无效。

2、各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由企业投标交易员携带①企业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②企业预选企业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③交易员本人身份证及交易员证(以上三项资料缺一不可)到达本招标公告指定开标地点,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投标资格审查,并按时参加开标会(资格审核结束前未能提供上述证件者,取消其摇号资格),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金寨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守《金寨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预选企业诚信协议书》约定和诚信承诺,合法投标,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在当天有多个项目或多个标段同时开标的情况下,同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最多只允许中一个项目或一个标段。

十一、中标须知

中标须知:附后

十二、开标、定标

1、开标时间:2017年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3、定标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分标段)。

十三、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安徽省招标投标“六统一”规定及国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安徽省地方标准执行。

2、本公告未明确的项目招标条款及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县招标投标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3、本招标公告视同招标文件,对招投标各方主体均具有约束作用。

4、合同签订前,由建设单位统一收取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并交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押存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予以退还。

5、每标段清单编制费各3500元 ,分别由中标企业支付。

金寨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4日

金寨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

中标须知

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投标企业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企业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要求

1、具体内容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且必须与报名项目经理相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配备情况;

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编制。

2、提交时间及份数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并接受招标人审核,提交份数为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得涂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弃标处理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则视同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供招标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二、相关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

1、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前,应按有关规定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专用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

以上款项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交至如下指定帐户之一

(1)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行号:********0016)
账  号:***********************
(2)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账 号:****************3568
(3)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号:176*****1343

(4)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 号:176*****210********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前,应按有关规定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中标价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至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专用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

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签订合同时限及要求

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行为予以曝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3、中标人不诚信履行合同的,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按照有关规定给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予以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4、实际工程量如有变动,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金寨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4日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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