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营业用房庭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建营业用房庭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营业用房庭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阿勒泰地区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建营业用房庭院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阿勒泰市南部片区。
2.3 建筑规模:绿地面积1257.24;硬化面积1088.1;草坪砖面积321.7平方米、停车位19个、围栏长度247米。
2.4 工程投资额:158 万元
2.5 计划工期:3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7月3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投标人近三年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员或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9日19:00前,在新疆信息网上报名。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3日19时前,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原件,检察院出具对投标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函原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于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阿勒泰市团结路润德名苑四楼
邮编: 836500
联系人:林艳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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