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店乡人民政府关于龚店乡村级标准卫生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龚店乡人民政府关于龚店乡村级标准卫生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叶县龚店乡人民政府关于龚店乡村级标准卫生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叶县龚店乡村级标准卫生室建设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龚店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叶县龚店乡村级标准卫生室建设工程
2.2采购编号:YZC2017-GB-88
2.3项目概况:分布全乡23个行政村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资金情况:财政资金,约207万元。
2.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龚西村、龚南村、龚孔村、楼马村、金庄村、余王村、支刘村、泥河张村、苏科村、姜庄村、司赵村
二标段:余营村、王营村、边庄村、贺渡口村、水牛杜村、史堂村、蒋庄村、汝汾店村、耿湾村、辛庄村、前堂村、后堂村
2.7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8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5拟派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5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查询网页及竣工验收证明);
3.7提供企业2014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8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到叶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工作时间)。
4.2、报名地点: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叶县平安佳苑楼下
4.3、报名需携带资料:“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五大员身份证原件。注:各潜在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需具有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2016年1月以来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打印页加盖公章及查询途径,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招标人仍保留可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利)。报名时各潜在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场。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4.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5、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6、发售方式:纸质。(不提供电子文档)
4.7、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9:00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龚店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138*****5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467200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177*****369
叶县龚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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