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物医药与机电产业园11号路二期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福州市生物医药与机电产业园11号路二期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高新市政招******* |
开标时间:2017-06-01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高新市政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生物医药与机电产业园11号路二期道路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以榕高新区经发〔2014〕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长度2248m,道路修建宽度30、36米,车行道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生物医药与机电产业园11号路二期道路工程,含软基处理、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拆除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电气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排管工程、边坡支护工程、绿化种植等,具体应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500元(是否购买图纸投标人自定),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年/月/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年/月/日交付图纸。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屿镇;邮政编码: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王。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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