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交通运输局古城区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服务承接主体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古城区交通运输局古城区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服务承接主体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古城区交通运输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古城区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服务承接主体”的公示

古城区交通运输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古城区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服务承接主体”。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人:古城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古城区交通运输局“古城区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服务承接主体”

采购内容:古城区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服务承接主体

预算资金:36428.815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文件规定。该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二)为了古城区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的顺利开展,改善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保障古城区“引进来”和“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目前全区七个街道办事处、两个镇、两个乡66条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急需开工建设,但是由于区财政困难,项目资金需要借助社会力量筹措资金,为了工程的顺利实施需要由信誉度高且具备实力的企业进行工程的实施与管理。

(三)为保证项目与前期项目的衔接,因项目服务周期较长,需要保证后续和实施和管理。且该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需要限期内实施完成。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应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古城区盛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民主路639号9栋

四、论证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和浩渊

古城区交通运输局

工程师

和允忠

古城区交通运输局

工程师

杨志武

古城区财政局

工程师

陈玉禄

古城区财政局

工程师

周云兴

云南云勇律师事务所

律师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古城区财政局采购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西路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民主路(原公路总段)639号10栋

联系电话:****-*******

丽江市古城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 5月5日

标签: 主体 道路硬化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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