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博兴县续建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博兴县续建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博兴县续建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博兴县续建配套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以"鲁发改农经[2015]1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兴县大禹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标段划分

建设内容:拟建引江分水闸1座及引水暗渠,计划投资207万元;本次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该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计划工期:2017年7月1日开工,10月31竣工,总工期12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投入本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4)投标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5)投标人须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4.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05-1208:30:00至2017-05-1617:3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1开户名: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行东营分行营业部;帐号:236 418 494 763。

5.其他要求或说明:

5.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5.2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X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单位基本账户或由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3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交纳代理费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联系电话)。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兴县大禹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站长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 189*****650

电子邮箱:xhzbhsc@163.com

监督单位:滨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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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南水北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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