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收费广场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京港澳高速收费广场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采计[2017]-07903号政府采购执行计划书的要求,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京港澳高速收费广场设施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HTZC-17001-17070
2、项目名称:京港澳高速收费广场设施维修工程
3、招标范围: 京港澳高速收费广场设施维修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详见表1-1。
表1-1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表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采购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 | 工期 |
JZXS-5 | 京港澳高速收费广场设施维修工程 | 本标段范围内相关设施修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 人民币118.5万元(含暂列金8.5万元) | 120日历天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资格要求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含有效临时证,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格证书;
7、投标人应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查询时间段为近一年);
8、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11、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时,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
(5)拟派的五大员的身份证、上岗证、社保部门出具的其在投标人所在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近三年(2014-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10: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会议室。
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出席。
五、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10:00;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98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
开 户 行:建行武汉市郭茨口支行(856706)
2017年5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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