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座、锚具采购招标公告
支座、锚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BEC-Z-2017-051)
1 招标条件
无锡市江海西路工程5标已由锡发改投资许【2014】1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所需支座、锚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江海西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起点为洛社新开河(K-1+950),终点为凤翔立交(K8+773.881),全长约8.8km,由高架快速路和地面道路(主干路)组成,其中惠山区范围内全长约3.5km,梁溪区范围内内全长约5.3km。江海西路作为城区向西辐射的唯一快速路,其快速化改造不仅可以加强北塘、惠山、钱桥与锡西新城、洛社片区的沟通,还可以将过境高速(锡宜高速)和市区内环连接起来,对于促进锡宜一体化、加快区域物资流通、完善快速路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江海西路自西向东依次与洛南大道、洛城大道、锡宜高速公路、S342省道、钱威路、会岸路、皋桥路、钱皋路、石门路、运河西路、规划吴桥西路、青石西路、兴昌北路及凤翔路等主要道路相交。本标段高架桥起点桩号K4+886.5,终点桩号K6+950,全长2063.5m,桥梁工程主要包括:主线高架桥、钱皋路口S4、N4两座匝道桥、南北辅道桥2 座、N5、N5A、S5、S5A上下匝道桥4座、坡道桥2座。
2.2 招标内容
支座、锚具。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1 。
2.3 招标数量及规格
本次招标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招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调整的物资数量和规格仅限于在本项目上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合格投标人”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并须通过审核。
(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注: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开标后投标人必须使用该密码为投标报价解锁。
(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3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38号中铁大桥局招标中心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表1,售后不退。
注:潜在投标人完成上述程序后,方可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4.2提出疑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提出疑问的,须在2017年5月14日17时00分前上传。
4.3答复、补遗确认:对2017年5月14日17时00分前提交的所有问题,统一答复将于2017年5月15日17时00分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潜在投标人须于 2017年5月16日17时00分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投标人,并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投标保证金交纳:请于开标日期前一天汇达至以下账号,汇款时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简称及包件号(编辑格式为:招标编号中的年份、序号,包件号),如:“重庆寸滩长江大桥主桥附属钢结构制造及安装招标(招标编号:MBEC-Z-2016-003)GJG01包件”,汇款凭证上则注明“2016003GJG01”,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
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武汉大桥支行
账号:42001218074050001390
行号:105521002026
注: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此账户仅接受投标保证金,不接受标书款,否则标书款不予退还。
5.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 2017年6月1日10时00分。
5.3投标文件上传的格式:每包件上传一个PDF格式文件,且PDF格式文件名称须命名为“**公司(投标人名称)*物资**包件投标文件”。禁止以单页PDF格式上传。
5.4开标时间:2017年6月1日10时00分。
5.5报价解锁时间:2017年6月1日10时00分—11时00分。
说明:本次招标,将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开标,投标人务必记住开标时间及响应时设置的密码。开标后投标人须输入密码为投标报价解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锁,视为放弃投标。
7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燕江路66号
联系人:李晓桥 李文燕
电 话:18951781323 18951780913
招标组织: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38号
邮 编:430050
联系人:周慧红
电 话:027-84596569
传 真:027-84596039
2017年5月8日
附表1
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单位 | 数量 | 施工单位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1 | 支座 | ZZ01 | 个 | 1574 | 中铁大桥局集团二公司江海西路工程5标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连续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如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CCPC交通产品认证请提供;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相应投标物资的中铁大桥局物资供方合格名录内,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 江苏省无锡市江海西路与钱皋路交汇处项目经理部工地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时止(具体交货数量、时间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 1000 |
2 | 支座 | ZZ02 | 个 | 20 | 中铁大桥局集团二公司江海西路工程5标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涉及技术专利的请提供支座权限授权书(详情见附表2);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连续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如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CCPC交通产品认证请提供,其中:根据要求需提供变面率摩擦摆球型减隔震支座15000kN或以上试验报告(详情见附表2),业绩优先;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变面率摩擦摆球型减隔震支座的近二年业绩),业绩优先。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相应投标物资的中铁大桥局物资供方合格名录内,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 江苏省无锡市江海西路与钱皋路交汇处项目经理部工地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时止(具体交货数量、时间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 1000 |
3 | 锚具 | MJ01 | 套 | 13790 | 中铁大桥局集团二公司江海西路工程5标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年产量200万孔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连续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如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请提供;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相应投标物资的中铁大桥局物资供方合格名录内,如不在名录内的投标人须经招标人进行供方调查审批通过,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 江苏省无锡市江海西路与钱皋路交汇处项目经理部工地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时止(具体交货数量、时间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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