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城乡垃圾整治设施设备配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宁县城乡垃圾整治设施设备配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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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宁县城乡垃圾整治设施设备配置采购项目

一、项目简介

华宁县城乡垃圾整治设施设备配置采购项目已由华宁县财政局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谈判申请人参加。

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宁县城乡垃圾整治设施设备配置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约74.50万元

3、采购内容:钩臂式环卫垃圾拖拉机11辆、容积2.5m3垃圾箱体26个

4、供货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内,质保期内出现产品制造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护、调试、维修以及更换服务,终身负责维修;交货后须对采购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系统的操作与维护保养培训。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

(2)供应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须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具备相关的技术人员,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及质量;

(4)业绩要求:提供(2014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个及以上;

(5)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05月 8 日至2017年 05 月 10 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截止时间2017年 05月 10日17:30时,北京时间),派代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项目内容)(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05月 16 日 上 午08时30分至09时00分前提交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 05月 16 日上午 09时 00 分

谈判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泉乡华宁网》 发布。

八、联系方式

谈判人: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刘工 电话:181*****83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

联系人: 杨工黄工

电话:133*****079 151*****215 ****-*******

邮箱:********48@qq.com********42@qq.com

日期:2017年05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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