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遴选招标公告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遴选招标公告
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遴选招标公告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建始县民福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关于聘用5家中介机构参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的请示》(建易迁办文20176号)的批复意见,对“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遴选”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遴选 (二)项目编号:MDES2017-14 (三)招标内容:参与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等建设项目200-500万元之间的项目预(决)算审计及200万元以下的决算审计,对所审计项目的工程造价确认、招投标、决算编制等环节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年审计项目个数约207个,其中集中安置小区81个(含5个安置小区增加配套项目),配套扶贫公路等重点项目82个,配套卫生室项目28个,配套学校改扩建项目16个,本次采购审计中介服务机构5家。协议期限二年。 (四)本招标项目预算总额约为3亿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等; (三)具有工程审计造价咨询服务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中标后承诺在建始县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已在建始县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的以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为准);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报名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和报名 (一)请供应商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滨江花园7栋203室)购买遴选文件。 (二)遴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和开标 (一)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5月31日上午9:30,标书送达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9:00至9:30,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送达地点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滨江花园7栋203室); (二)开标时间:2017年 5月31日上午9:30; (三)开标地点: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滨江花园7栋203室)。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提交保证金,用途栏必须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否则视作投标保证金交纳无效,导致的保证金无法退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建始县民福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始支行 帐号: *********************** 用途: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遴选投标保证金; 4.账号中的“-”必须输入;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二)投标保证金票据换取及查验规定 1.投标保证金票据领取:在开标截止时点以前,投标人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收款银行签章的转账回单,交建始县民福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核实并开取收据。(银行回单上要注明交款单位、交款人和交款项目名称); 2.投标保证金查验: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需提供建始县民福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开取的有关凭证,查验保证金的到账情况。 七、联系方式 (一) 招标单位: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始县民福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88*****886 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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