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招标公告
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的单一来源公告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黑河市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5月08日 10:42 |
预算金额 | ¥53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封雷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黑河市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河市王肃街2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封雷****-********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黑河市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的单一来源公告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的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编号:ZZ70770FW0006-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封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河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黑河市王肃街2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封雷****-********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单位名称:黑河市财政局项目编号:ZZ70770FW0006-008
三、采购项目名称: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
四、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占地30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95421.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监管仓库61130平方米、监管用房216平方米、行政中心楼28243.2平方米、跨境电商中心5832平方米,及验货场地、巡逻通道、监控系统、监管用房、进出中心的通道及卡口、进出中心的大门、封闭围栏及满足中心运行的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信等配套设施。该项目属于大型物流项目,物流日流通大于5000吨。
2. 服务范围和内容:新建本项目、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
五、采购预算: 53,100万元
六、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和理由:
为加快推进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顺利完成2016“龙江丝路带”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市政府第51次办公会议纪要,建设、运营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
根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黑河市人民政府已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采购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以及政府采购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关于加快实施黑河市保税物流中心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将“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服务纳入目录范畴。
上述理由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下列情景之一的第_(一)款之规定,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
(二)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七、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一)名称:黑河银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二)地址:黑河市合作区二公河工业园区
八、专业技术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1: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王英 | 黑河四建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银建公司是近30年的优秀企业,在实业投资、运输行业有较高的威望,经济实力雄厚、市场广泛、规模宏大,业绩突出。与政府合作经营是强强联合。建议黑河银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做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 |
专业人员2: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蒋海燕 | 黑河立志会计师事务所 | 高级会计师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银建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实业投资的企业,以运输及相关配套业务、房地产及物业服务、金融服务为主业的大型集团化管理公司。全国拥有最大营运规模、最广覆盖范围的运输投资管理企业。在全国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0座城市拥有全资、控股或参股公司105家。足见,其企业实力,与政府合作经营,有利落实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部署。建议黑河银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做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 |
专业人员3: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张世英 | 黑龙江正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经济师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本项目有市政府参股并控股的优势,与银建公司共同开发、建设、经营,且合作的股东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有著多建设业绩。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利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管理,黑河银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500万元,经营范围广泛,有经营管理能力,建议黑河银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 |
九、公示期限:本公示有效期为:_2017年5月8日至_2017_年5月12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将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黑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质疑为无效质疑。“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质疑受理:黑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 址:黑河市财政局406室
采购人名称:黑河市财政局
项目经办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黑河市王肃街232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封雷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电 话:****-********
日期:2017年5月8日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加快推进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顺利完成2016“龙江丝路带”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市政府第51次办公会议纪要,建设、运营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
根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黑河市人民政府已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采购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以及政府采购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关于加快实施黑河市保税物流中心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将“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服务纳入目录范畴。
上述理由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下列情景之一的第_(一)款之规定,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
(二)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三、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2日 09: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一)名称:黑河银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二)地址:黑河市合作区二公河工业园区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3100.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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