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与净水剂厂区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水表与净水剂厂区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汇锦水务公司水表与净水剂厂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比 选 公 告
1.比选条件1.1 本招标项目汇锦水务公司水表与净水剂厂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以川投资备〔********031601〕00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郫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川投资备〔********031601〕000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汇锦水务公司水表与净水剂厂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2项目建设地点:郫县小微企业创新园项目建设用地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3.5亩,建筑面积为32000㎡, 新建厂房及配套设备,主要为净水剂生产区、水表生产区、办公及仓储设备区。
2.4本次比选的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设备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II标段(天然气锅炉采购);IV标段(搪玻璃反应釜及配件采购)。
2.6供货期:2017年7月20日前。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第II标段
3.1.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1.2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
3.1.2.1当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厂(商)时,应具有生产比选设备的资质和所比选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体现);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
3.1.2.2当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贸易公司、工程公司、制造厂(商))时,所代理的制造厂(商)应具有本条第3.1.2.1款的资质和能力;代理商(贸易公司、工程公司、制造厂(商))须获得采购设备制造厂(商)对其参与本次比选的授权。
3.1.3 近3年(2014-2016)财务状况无亏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3年(2014-2016)完成2个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天然气锅炉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3.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2第Ⅳ标段:
3.2.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2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
比选申请人应为制造厂(商),应具有生产比选设备的经营范围和所比选设备的制造能力(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体现);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3.2.3 近3年(2014-2016)财务状况无亏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4类似业绩要求:
近3年(2014-2016)完成2个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的搪玻璃反应釜供货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3.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2栋2707号)报名购买比选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满足本公告第3项中要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出后不退回。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6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成都市青羊上街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上街55号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2栋2707号
邮 编:610031邮 编:610066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电 话:135*****984
传 真:***-********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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