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水务局关于2017年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安县水务局关于2017年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安县水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新安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5月08日11: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5月08日08:30至2017年05月12日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09日15:10 | ||
开标地点 | -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新安县水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城农业大厦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新安县水务局关于2017年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安县2017年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7】121号
招标代理编号:NJYD17-LY-ZB-032号
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约30万元。
4、简要说明:为提高我县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设施装备水平及服务质量,主要用于乡(镇)水利服务站购置GPS仪等仪器设备。
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质量保证期:一年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2016年度年检合格、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被授权委托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一年的社会保险;
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手持GPS仪厂家法定正式授权原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应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并提供查询途径)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原件;
(注:以上各项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9日下午15时1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 本项目参加开标人员:王毅、陈向丽
八、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九、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
名称:新安县水务局
地址:新城农业大厦3楼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58*****911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1201室
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
邮 箱:lynjyd@163.com
2017年 5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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