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一井11采区3煤回风上山招标公告
银星一井11采区3煤回风上山招标公告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银星一井11采区3煤回风上山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井11采区3煤回风上山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井11采区3煤回风上山招标
2.2 工程地点: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
3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11采区回风上山1100m,回风巷开口20m,联络巷40m,躲避硐室30m。断面为半圆拱断面,掘进断面14.5㎡,支护形式为:锚网喷+钢筋梯+锚索联合支护。顶部锚杆采用ф20×2000mm左旋无纵肋螺纹钢树脂锚杆,锚固长度为1.0m,间排距为800×800mm;托盘为规格D=140mm的配套托板;锚索规格为ф17.8×5300mm,锚固长度为2.0m,锚索间排距2.0×3.0m。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3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煤矿或相应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3年内(2012-2014)相同或类似矿井建设的良好业绩和相关证明资料(含施工合同)不少于3项;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与本工程相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单位须同投标人一致,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有良好的金融部门的信誉证明;
7、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17:00分期间,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等资料(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98@qq.com(注:邮件内容必须包括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及所报标段名称)。
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8.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羽丰、康子婧
邮 箱:********98@qq.com
2017年5月8日
标签: 煤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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