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第1次招标公告
寻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第1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寻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城北一路、东门路、岳东路、岳家庄大道、长安大道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寻发改字[2015]292号 | ||||||
建筑面积 | 0.00 平方米 | 层次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154.07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154.07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供水管网改造 | ||||||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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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016年度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建工程),A、B、C级库信用承包商名录证书。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由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2016年度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建工程)A、B、C级信用承包商库名录”中的企业。本次招标约定的入围投标人数量为20 家,分别从递交投标文件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信用承包商按各级别库中规定的比例随机抽取产生(规则程序按赣市府办发〔2016〕19号文件及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①开标现场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本工程投标建造师担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②开标时拟派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资格证(或岗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亲自到开标现场签名、按手印进行核验和审查,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①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期内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等等明确限制投标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②根据法〔2016〕285号文及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③列入“关于公布首批涉嫌参与安远G358公路改建、信丰G105绕城改造工程串通投标企业名单的通报”名单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①赣州市范围外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②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备案手续;③应提交潜在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④签订《寻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承诺书》;⑤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由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中小型工程项目由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7、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证件或证书(除企业资质证书、信用承包商名录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外) 等材料均须原件,审查时须一次性递交。8、中标方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进行注册登记,独立核算并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税收。9、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控制价*******.78元,要约价*******.34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投标人必须响应要约价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10、①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平台下载招标文件;②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③若有招标活动相关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平台发布。 | ||||||
联系人 | 潘工 | 联系电话 | 150*****689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4月25日至2017年05月15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04月25日 | 获取方式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04月25日 | 获取地址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5月08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5月08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17年05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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