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平房、采光玻璃瓦、铺设地面砖、墙面砖等辅助设施招标公告

建设平房、采光玻璃瓦、铺设地面砖、墙面砖等辅助设施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平邑县郑城镇魏庄卫生院建设平房、采光玻璃瓦、铺设地面砖、墙面砖等辅助设施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平邑县郑城镇魏庄卫生院
行政区域临沂市公告时间2017年05月08日 15:18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平邑县郑城镇魏庄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一、招标单位:平邑县郑城镇魏庄卫生院
地 址:平邑县郑城镇魏庄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1、平邑县郑城镇魏庄卫生院建设平房、采光玻璃瓦、铺设地面砖、墙面砖等辅助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PY2017CG055

四、招标项目内容:
1、招标内容:平邑县郑城镇魏庄卫生院建设平房、采光玻璃瓦、铺设地面砖、墙面砖等辅助设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采购预算金额为25.00万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七、获取谈判文件:
1、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时间:2017年5月9日 —2017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3、方式:获取谈判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书及证明:

3.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成员(五大员配备齐全)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或证明(凭据为2016年度,证明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留存复印件)。

3.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申请人无需另行提交)。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平邑县郑城镇魏庄卫生院建设平房、采光玻璃瓦、铺设地面砖、墙面砖等辅助设施项目资格报名材料”字样。以上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3套装订成册。
4、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暨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 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55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

帐 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设施 墙面砖 地面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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