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130号的要求,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茅塔乡大坪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茅塔乡大坪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及卫生室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项目编号:130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茅塔乡大坪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及卫生室项目
三、建设内容:茅塔乡大坪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及卫生室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四、工 期:工期为180日历天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约200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申请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
5、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2014年5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同等规模),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需具有省建设厅培训合格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省外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带二维码的《省外建筑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5家。
九、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5月8 日至2017年5月13 日(周六、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班子相关证件原件、《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下载件原件、检察院(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类似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证明)原件,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十堰市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报名。报名资料封面须注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办公电话(座机)、手机号码,资料及图像必须清楚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
十、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报名者,可于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茅箭区茅塔乡大坪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9*****56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十堰市天津路80号民生国际小区1单元801室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13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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