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锆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甲子锆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甲子锆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批复文号陆发改【2016】317号、陆发改【2014】84号批复单位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陆丰市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区汕尾市项目资金来源国有投资招标类型施工公告内容

甲子锆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陆丰市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甲子锆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已由陆发改(2014)84号文及陆发改(2016)3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条件具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15263.8平方米,1、2号楼桩基工程及建筑主体土建项目

建安费:********.71元。

建设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四、<!--[endif]-->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开户银行许可证

5)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须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叁份,原件经审查后退回。

4.2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报名单位须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自报名之日起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

4.3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带身份证原件于北京时间2017年5

月8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料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丰市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36*****319

代理机构: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159*****973

2017年4月11日

发布人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7-05-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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