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襄汾县地方税务局委托,对襄汾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密封磋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襄汾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SXGDZC-LFW-********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共1包,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内容(服务要求及明细详见磋商文件)。
2、磋商内容:①开发官方微信相应知识库并设有管理后台和编辑器,可自主更新知识库内容,自主设置前段菜单;②开发出满足需求的各项功能;③后期与征管数据中心能实现互联互通并提供接口服务。
3、范围包括:襄汾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项目的系统开发、升级、维护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服务周期:10天
四、参与磋商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它特定资格条件:①报价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包含设计、安装),具有相关功能的独立开发软件平台;②报价人信誉良好,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不良记录;④在国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报价的国内供应商;
8、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五、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3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报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彩印件;
2、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4、计算机信息集成资质副本或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副本;
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本公告所需的其它特定资格条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报价人关注。报价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襄汾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襄汾县振兴路
联系人:仇先生
电话:139*****83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西路裕景花园海祥E座1103号
联系人:贺先生
邮箱:********5@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治南街支行
行号:********0031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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