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佳芦镇、木头峪乡生活垃圾整治工程设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佳县佳芦镇、木头峪乡生活垃圾整治工程设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佳县佳芦镇、木头峪乡生活垃圾整治工程设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名称:佳县佳芦镇、木头峪乡生活垃圾整治工程设备采购
二、招标人:佳县环境保护局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佳县佳芦镇、木头峪乡生活垃圾整治工程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见采购清单及投资预算表);
一标段:佳县佳芦镇生活垃圾整治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投资153.06万元;
二标段:佳县木头峪乡生活垃圾整治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投资102.33万元;
2、项目概算投资255.39万元;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3、项目实施地点:佳县佳芦镇、木头峪乡;
4、本项目共设两个标段:
一标段:佳县佳芦镇生活垃圾整治工程设备采购;
二标段:佳县木头峪乡生活垃圾整治工程设备采购;
5、工期:2个月。
五、资格要求:
1、生产商须提供原厂服务承诺函,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货物专项授权书;
2、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项(业绩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缺一不可,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本项目投资额);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投标申请人到场报名必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委托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要求: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企业基本开户行许可证;⑤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项;⑥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⑦企业介绍信;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⑨有效期内检察院出示的企业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注:(上述证件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资格预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5月8日起至2017年5月13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榆林凯悦大酒店贵宾楼435号(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134号)
十一、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7日17时止
十二、受理人:王工155*****117
十三、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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