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东出口与庆西路交汇处绿化工程项目

北安市东出口与庆西路交汇处绿化工程项目

招投标编码:SG1102G17007公告发布日期:2017-05-08
报名开始时间:2017/5/8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7/5/12 16:00:00
报名地点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安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力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联系人:丛立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安市东出口与庆西路交汇处绿化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北安市园林管理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北安市庆西路南侧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北安市东出口与庆西路交汇处绿化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1102G17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安市东出口与庆西路交汇处绿化工程项目已由北安市发改委以北发改字【2017】3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北安市园林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力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市东出口与庆西路交汇处绿化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北安市庆西路南侧;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合同估算价:总投资260.5万元;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5月30日,竣工日期2017年7月30日,共6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项目管理人员一致,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核准后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外埠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 8日至2017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安市建设局)进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含广联达光盘)。投标登记时法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年度)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6、资质证书副本
7、企业开户许可证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截图打印页( 外省投标人提供)
9、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0、本企业的信用评估报告
11、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及项目经理不得投标
12、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及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工长、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考核证书)。
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的截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1投标申请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
3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班子人员在施工阶段必须全部到场,确保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一致,如在合同备案阶段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如在施工阶段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招标人损失,招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安市园林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力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安市乌裕尔大街84号亿昌高层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预计合同额(万元):260.5

标签: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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