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检测JC招标公告
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检测JC招标公告
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检测J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45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中策佛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和顺至陈村段的施工试验检测服务JC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佛山市中策佛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试验检测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起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与珠二环交叉处的南海区与花都区的行政边界上,同规划的红棉大道对接;终点位于顺德区陈村镇,与广明高速陈村互通对接。设计速度为10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本检测标段包括四个施工合同段(FJ-S01至S04标段)
FJ-S01合同段:为佛山一环东线及东线北延线改造路段,路线起点(K0+430)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与珠二环交叉处的南海区与花都区的行政边界上,路线均位于里水镇范围内,沿线路南行,先后与珠二环、中信大道、金贤路、花园大道、文教路、广佛肇高速、环镇北路(规划)、里横路、环镇南路、盐南公路和广佛高速等道路相交,终点(K22+100)位于雅瑶水道南侧与第FJKS-02合同段相接,路线总长21.670km。本标段含和顺立交、中信大道立交、文教立交、里水立交、理横路立交、盐南公路路立交。主线全线原设有大桥6514.4m/9座,中、小桥323m/12座,涵洞36座并对既有桥梁进行加固;新建大桥3818.2m/10座;新建中、小桥120m/4座;拼宽桥梁5922.2m2/5座;新建涵洞15道、接长涵洞19道;新建或改移辅道21911m;互通立交7处;人行天桥3处;两条新建辅道于一环主线与广珠铁路相交,下穿广珠铁路,采用在现状地面填筑路基下穿广珠铁路。含加固桥梁共20座,其中特大桥1座(金溪特大桥1125m),大桥7座,中小桥12座;拼宽大桥5座。
FJ-S02 合同段:路线起点桩号K22+100,终点桩号K31+300,路线总长,9.2km。本标段含广佛新干线立交(其中F匝道桥跨联安大道,左幅长度714m、右幅长度673m)、海八路立交、海五路立交等,本段主线拼接大桥2108.205m/6座;辅道、匝道拼接和新建大桥3572.171m/6座;互通立交3处,在广佛新干线互通原有旧桥上跨广三铁路。含加固桥梁共25座,其中特大桥2座(广佛新干线互通立交2339.62m/2座),大桥8座,中小桥14座;拼宽大桥6座,中小桥6座。
FJ-S03合同段:路线起点桩号K31+300,终点桩号K39+356,路线总长8.056km。本标段含现有桥梁维修加固、佛平路立交(其中F匝道桥左幅长度562m、右幅长度560)、季华路立交(其中H匝道桥长度1047m,最大跨径组合44.5+42.5+43)、西龙立交、陈村立交。本段有大桥1658.024m/6座;中、小桥207.96m/6座;辅道、匝道拼接特大桥、大桥705.22m/2座,中小桥52.08m/2座;辅道、匝道新建特大桥、大桥2018.116m/4座(其中季华路互通H匝道桥长度1047m,第四联采用钢箱梁,桥垮布置为44.5+42.5+43),中小桥236.2m/5座;互通立交4处。含加固桥梁共12座,其中大桥8座,中小桥4座;拼宽大桥4座。
FJ-S04合同段:全线路面、绿化等工程共约7.9亿元,其中路面6亿元、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1.9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范围为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全线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实施过程中,承担原由发包人和监理人负责抽检的工程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抽检以及代表发包人负责施工现场原位试验检测抽检工作;协助发包人负责和顺至陈村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参与和顺至陈村段的质量管理工作;完成发包人指定的其它基本试验检测工作,并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
2.3服务期
试验检测服务期限为31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试验检测2个月,施工期试验检测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试验检测工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施工试验检测服务设1个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类别 | 合同段 | 合同起讫桩号 | 长度(公里) | 备注 |
试验检测 | JC | K0+430~K39+356 | 38.926 | 试验检测服务 |
注:桩号为暂定桩号,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应同时具备: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③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类似工程试验检测经验,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3投标人如在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检测JC标招标中中标,将失去该标段对应的施工监理标的投标资格。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对应的土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为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16]564号)文件要求,对信用等级为AA、A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使用信用等级申请承诺书,并填写信用等级情况汇总表(申请承诺书、情况汇总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不提交申请承诺书的,在招标评标信用等级分值取定时,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3.6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 IC 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 IC卡号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2份于2017年5月9日至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参考资料),收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报名时间。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中策佛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18号一座12楼 | 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路紫南村向扬大楼二楼 |
邮编: | 528000 | 邮编: | 528000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联系人: | 郑工 | 联系人: | 李工、黄工 |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以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下载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4-1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 要求 |
资质 | 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应同时具备: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③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件4-2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 | 业绩要求 |
业绩 | 近5年独立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以下之一的: 1、监理服务工作(含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或 2、独立(第三方)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服务工作。 |
注:
、近五年指2012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投标人必须同时附证明资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交工验收报告(或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两份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开具的有效地业绩证明材料,完成时间以交工验收报告(或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为准。(如投标人承担其母公司监理项目中心试验室工作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也可视为有效业绩。)表中“以上”均含本数(下同)。
2、“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业主评定合格。
、本文提到的交工验收是指项目整体性交工验收或一次性竣工验收。
、招标人如发现业绩有不实或做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检测中心”等相关称呼均可指“中心试验室”。
序号
试验检测岗位
资格要求
最低数
量要求
1
试验室负责人
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5年以上。至少担任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试验室(含监理试验室)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
1
2
备选试验室负责人
1
3
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
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5年以上。
1
4
备选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
1
5
试验检测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3年以上。其中材料、桥梁专业各1名。
2
6
试验检测员
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质监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至少2年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作不少于1年。其中材料专业不少于3名,桥梁专业不少于5名。
10
7
档案及竣工资料负责人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经验,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1
注:
1.试验室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和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2. 试验室负责人(以及备选人) 和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彩色复印(扫描)件,还应附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
3. 试验室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和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以及备选人)要求同时填写投标文件格式格式附件B-1、附件B-2;
4、上述检测人员为最低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增加检测人员的投入,中标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5、路桥相关专业包括道桥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下同),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一般试验检测人员(指除试验室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不须附任何证明资料。但如投标人中标,则要求投标人在开工前向向业主按资格要求上报相关名单及证明材料。
附件4-4资格审查要求(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试验、检测项目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最低数量要求 | |
1 | 土工及复合材料试验 | 标准筛(土) | 1套 | ||
2 | 震击式标准振筛机 | 1台 | |||
3 | 电子天平 | 20kg,0.1g | 2台 | ||
4 | 光电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 1台 | |||
5 | 多功能电动击实仪 | 1台 | |||
6 | 自动液压脱模器 | 1台 | |||
7 | 烘箱(中型) | 1台 | |||
8 | CBR试验仪 | 7.5kN 30kN | 1套 | ||
9 | 土壤渗透仪 | 1台 | |||
10 | 金属洛氏硬度计 | 1台 | |||
11 | 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 | 50kN,0.5级 | 1台 | ||
12 | 厚度测定仪 | 1台 | |||
13 | 沥青及沥青 混合料试验 | 沥青含量试验仪 | 1台 | ||
14 | 自动车辙试验仪 | 1台 | |||
15 | 车辙试样成型机 | 1台 | |||
16 | 沥青延度仪 | 1台 | |||
17 | 沥青动力粘度测定仪 | 1台 | |||
18 | 沥青混合料搅拌机 | 1台 | |||
19 | 自动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 | 1台 | |||
20 | 沥青全自动高温软化点仪 | 1台 | |||
21 | 沥青蜡含量试验器 | 1台 | |||
22 | 针入度试验器(低温型) | 1台 | |||
23 | 标准马歇尔电动击实仪 | 1台 | |||
24 | 自动毛细管粘度计清洗器 | 1台 | |||
25 | 布氏旋转粘度计 (加热电炉及配套控制器) | 1台 | |||
26 | 沥青混合料理论最大相对密度试验器 | 1台 | |||
27 | 低温恒温水槽 | 1套 | |||
28 | 低温试验箱 | 1台 | |||
29 | 车辙试模 | 10台 | |||
30 | 数控超级低温恒温槽 | 1台 | |||
31 | 自动液压脱模器 | 1台 | |||
32 | 水泥砼(砂 浆)试验 | 震击式标准振筛机 | 1台 | ||
33 | 水泥混凝土搅拌机 | 1台 | |||
34 | 水泥混凝土标准振动台 | 1台 | |||
35 | 砂浆搅拌机 | 1台 | |||
36 | 电子天平 | 150kg | 1台 | ||
37 | 电子天平 | 15kg | 1台 | ||
38 | 电子天平 | 1kg,0.01g | 1台 | ||
39 |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压力机 | 2000kN,1级 | 1台 | ||
40 | 微机控制全自动压力试验机 | 300kN,1级 | 1台 | ||
41 | 试模(砼抗压) | 15*15*15cm | 30个 | ||
42 | 试模(砼抗折) | 15*15*55cm | 20个 | ||
43 | 试模(砂浆抗压) | 10*10*50cm | 10个 | ||
44 | 坍落度测定仪 | 3套 | |||
45 | 含气量测定仪 | 1台 | |||
46 | 混凝土贯入阻力测定仪 | 1台 | |||
47 | 砼渗透仪 | 1台 | |||
48 | 砂浆稠度测定仪 | 1台 | |||
49 | 砂浆凝结时间测定仪 | 1台 | |||
50 | 电子天平(2kg,0.01g) | 1台 | |||
51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1台 | |||
52 | 维卡仪 | 0-70mm | 1台 | ||
53 | 凝结时间测定仪 | 0-70mm | 1台 | ||
54 | 水泥雷氏夹膨胀仪及雷氏夹 | 配20个雷氏夹 | 1套 | ||
55 | 沸煮箱 | 1台 | |||
56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1台 | |||
57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1台 | |||
58 | 水泥恒温恒湿标准养护箱 | 1台 | |||
59 | 全自动水泥强度试验机 | 1台 | |||
60 | 试模(工具,非仪器) | 12个 | |||
61 | 电动勃氏透气比表面积仪 | 1台 | |||
62 | 水泥细度负压筛析仪 | 1台 | |||
63 | 箱式电阻炉 | 1台 | |||
64 | 1000W电热恒温干燥箱 | 1台 | |||
65 | 集料试验 | 标准筛(砂) | 1套 | ||
66 | 标准筛(石) | 2套 | |||
67 | 电子天平 | 20kg,0.1g | 1台 | ||
68 | 压碎值测定仪 | 1套 | |||
69 | 颚式破碎机 | 1台 | |||
70 | 规准仪 | 1个 | |||
71 | 容量筒 | 1套 | |||
72 | 游标卡尺 | 0-300mm | 1个 | ||
73 | 电热鼓风干燥箱(室温~300℃) | 1台 | |||
74 | 数显洛杉矶磨耗试验机 | 1台 | |||
75 | 加速磨光机 | 1台 | |||
76 | 砂当量仪 | 1台 | |||
77 | 静水力学天平(石) | 1台 | |||
78 | 容量瓶(砂) | 2个 | |||
79 | 钢材试验 |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材料试验机 | 100t,1级 | 1台 | |
80 |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材料试验机 | 30t,1级 | 1台 | ||
81 | 连续式钢筋标点机 | 1台 | |||
82 | 型材切割机 | 1台 | |||
83 | 钢筋弯曲试验机 | 1台 | |||
84 |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钢绞线(万能)拉力试验机(紧密型) | 0~60t | 1台 | ||
85 | 金属洛氏硬度计 | 2台 | |||
86 | 常规检测 | 灌砂筒 | φ150mm、φ200mm | 4个 | |
87 | 电子天平 | 30kg,1g | 1台 | ||
88 | 发电机(5kW) | 1台 | |||
89 | 电镐 | 1台 | |||
90 | 路面混凝土钻机 | 1台 | |||
91 | 钢尺(0-300mm) | 1把 | |||
92 | 路面回弹弯沉仪 | 4台 | |||
93 | 三米直尺 | 2把 | |||
94 | 楔形塞尺 | 2把 | |||
95 |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 1台 | |||
96 | 沥青路面渗水试验仪 | 2台 | |||
97 | 路面构造深度测试仪 | 2套 | |||
98 | 混凝土回弹仪 | 5台 | |||
99 | 钢砧 | 1 | |||
100 | 混凝土结构取芯机 | 1台 | |||
101 | 碳化深度测量装置 | 3套 | |||
102 | 钢筋扫描仪 | 1台 | |||
103 | 动力触探仪 | 重型、轻型各1台 | 2台 | ||
104 | 标准贯入设备 | 1套 | |||
105 | 取样器 | 1套 |
注:
1、上表所列仪器设备为投标暂定,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再次按照本招标文件《试验检测技术规范》附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及实验检测工作量的需要填报提交,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不得更换,所有进场的一切设备必须有效标定。
2、上表所列仪器可以为自有,也可以部分或者整套租赁,招标阶段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待中标后,中标人再提供购买或者租赁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给招标人核验。
3、中心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4、上述试验设备为最低要求(部分特殊试验检测项目报发包人同意后,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这部分检测项目所需设备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不予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实际试验检测需要增加试验检测设备的投入,中标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索赔。
序号
设备与设施名称
单位
数量要求
一、办公设施
1
电脑
台
15
2
电话机(有线)
台
4
3
传真机
台
2
4
激光打印机
台
2
5
彩色扫描仪(可扫描A3)
台
2
6
数码摄像机
台
2
7
数码相机(500万像素以上)
台
2
8
复印机(可复印A3)
台
2
二、交通设施
1
交通车辆(越野车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内,品牌:丰田、本田、三菱)
辆
2
2
皮卡
辆
4
三、办公、生活用房
1
会议室
㎡
≥30
2
综合办公室
㎡
≥70
3
档案室
㎡
≥30
4
试验室
㎡
≥370
注:1、本表数量为最低要求,办公生活用房应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对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的规定。
2、试验室驻地需与网络连接,充分考虑可视化管理的手段,网络流量达10M以上。
3、以上设备可以为自有或者租赁,招标阶段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待中标后,中标人再提供购买或者租赁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给招标人核验。
附件4-6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财务能力 | 1.投标人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中的营业额累计不应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2015年度或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投标人近3年中至少2年盈利。 |
注:
近3年指2013至2015年或2014年至2016年。
附件4-7资格审查要求(诉讼和履约最低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诉讼和履约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在最新一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公告中,投标人在广东省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和材料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试验室负责人(含备选)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如投标人及相关负责人有以上行为,视为不符合履约信誉要求,按废标处理。 以上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查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原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内) |
附件2:评标办法
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检测JC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总则
1.1为规范本工程施工试验检测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 年第12 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15年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七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一人,专家六人,按国家与广东省的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可成立清标小组,招标人(或清标小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如果有);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初步评审(第一个信封)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5)试验检测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4)投标人的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5)投标人的试验、检测设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6)投标人的办公、交通、生活设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8)投标人的诉讼和履约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详细评审
首先,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从合同条款、试验检测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试验检测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按本条6.1、6.2、6.3款规定),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
然后,在监督人员的见证下,招标人开启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财务评审(按本条6.4款规定),第一个信封未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启,退还给投标人。
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其分值分别为20分、50分、30分,总分10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第一个信封)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
6.2 技术评审(第一个信封)(20分)
只有通过前述第4条初步评审和第6.1款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评审。技术评审五项评分内容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各评审因素细分项打分平均值之和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各评审因素细分项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小数点后取两位),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范围 |
1 | 试验检测工作方案设计总体思路科学合理(满分10分) | 6-10 |
2 | 试验检测内容、方法符合试验检测规程要求,试验检测频率的措施切实可行(满分3分) | 1.8-3 |
3 | 试验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的配备及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机构设置、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职责设置合理(满分3分) | 1.8-3 |
4 | 完成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工作指令与承包人工作配合的措施切实可行(满分2分) | 1.2-2 |
5 | 对本项目管理、试验检测的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对本项目提出的试验检测及建设管理建议合理可行(满分2分) | 1.2-2 |
6.3 商务评审(第一个信封)(50分)
评审项目 | 评分内容分值范围 |
试验检测人员(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的,得5分。正选、备选均满足方可得分。 |
试验检测设施和设备(5分) | 满足试验检测设施和设备配备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5分。 |
试验检测业绩(3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8分;在此基础上,近5年内(2012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完成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监理服务(含中心试验室)或独立(第三方)中心试验室服务工作业绩,加3分,最高加12分。 |
履约信誉 (10分) | 1、 信用等级评分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最新年度的等级情况认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得5.0分;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得4.75分;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得4.45分;信用评价等为C级的得3.65分;没参加该年度信用评价的,其等级按B级计。 注: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最新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发布的结果为准)。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按B级对待(如全国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为C或D的,则按等级按C对待);如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等级下一年度无广东省信用等级的,按办法规定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 2、履约情况评分 2014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没有发生如下情形的得5分,否则按如下扣分: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2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1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最多扣5分。 |
注:上表中“近5年”均指2012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6.4财务评审(第二个信封)(分)
只有通过前述6.1、6.2、6.3款规定的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财务评审,否决其投标。
6.4.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6.4.1 款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细目合价累计数。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1)确定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每标段各摇取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百分比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2)确定有效投标价
通过财务评审,且满足以下报价范围的为有效投标价:有效投标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的投标价,否决其投标。
(3)计算评标基准价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98%
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6.4.4 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
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30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评标基准价。
若,则E=1;若,则E=0.5。财务得分最低为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否决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2 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专家投票确定。
2、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10.定标原则
1、招标人应首先选择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被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级,或被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并且投标报价有效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发生以上第2-4款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发生以上第5款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1.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1.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1.2 开标记录情况
11.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1.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1.5 投标人排序
11. 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1.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 8附件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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