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房及训练场馆建设招标公告
营房及训练场馆建设招标公告
库伦旗公安消防大队营房及训练场馆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库伦旗发展和改革局以库发改字(2017)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库伦旗公安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营房楼4100.09平方米,训练场馆1237.05平方米。
2、工程建设地点:库伦旗库伦镇东梁新区邮政局西侧。
3、招标范围:库伦旗公安消防大队营房及训练场馆的施工。
4、计划投资:约176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外进企业需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后进行报名(持有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布的备案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报名时,还需提供本项目工程款总价20%的银行保函,缴纳工程保证金要达到工程总造价的15%。
四、报名方法:
1、投标单位报名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证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有效期内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申请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8、外进企业备案证明资料
9、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原件);
10、拟派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至少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11、申请人需出具有效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原件)
12、企业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报表(三年均需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原件)
13、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
14、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若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带二维码复印件。
15、报名时需提供由金融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原件)
五、报名时间:
2017年 5 月 8日—2017年 5 月 12 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
六、报名地点:
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候标厅。投标单位如需报名,请联系代理公司协助受理登记报名,经审查合格后,投标报名即为有效。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库伦旗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訾先生
联系电话:158*****694 13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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