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镇昌勋村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大桥镇昌勋村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昌勋村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大桥镇昌勋村路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本工程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择优选定中标人。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昌勋村。
2、工程规模及标准:
(1)工程规模:电线杆挑臂路灯杆距45~50m、杆高8m、臂长1.2m(节能灯,65W,挑臂热镀锌后喷塑)100盏,电线杆挑臂路灯杆距45~50m、杆高8m、臂长1.5m(节能灯,65W,挑臂热镀锌后喷塑)300盏,配电箱(不锈钢路灯控制箱,1200*500*270mm,含定时控制器器、漏电保护器、电表、空开)5台,水泥电线杆(直径Φ150,杆高8m)120根,直线横担(镀锌角钢∠50*5,配蝶式绝缘子)400组,钢芯铝绞线(JKLGYJ-16)39.2km。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4、工期: 4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扬州市江都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6、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审计确定后付结算审定价的90%,余款留作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本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
(2)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7、评标办法: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8、工程发包价:本工程发包价为24.6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或低于发包价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9、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固定包干,除区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及内容以外,合同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二、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人可参加大桥镇最少1个,最多11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的资格预审,但最多只能中2个工程。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费用
1、公示及报名时间: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5日下午 5时止。报名时间集中在2017年5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整。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经站)。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8)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2017年3月(近6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9)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两个月内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2)大桥镇农经站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及汇款凭证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四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四、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于2017年5月16日下午3时至5时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200元整。
六、投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及开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23日上午10时00分。
2、投标及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议室(农经站)。
七、其他事宜
1、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本项目投标人需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银行帐号:****************00944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至资格审查现场进行核验,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或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5、任何原因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中标,报名费及资料费不退还。
6、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昌勋村村民委员会。
报名联系人:蒋佳琦 联系电话:********
现场勘察联系人:张安庆 联系电话:158*****916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 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5日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昌勋村村民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
标签: 路灯工程 大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