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盱眙县天泉湖镇卫生院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设计询价报价表
项目编号:XYZCX-2017-129
盱眙县天泉湖镇卫生院附属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根据招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对该工程设计进行询价选择本项目设计承包单位。
1.项目概况:
1.1招标范围:盱眙县天泉湖镇卫生院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设计;
1.2项目地点:盱眙县天泉湖镇王林线北侧天泉湖镇卫生院院内;
1.3工程规模:建设用地总面积6996.67平方米;
1.4 设计内容: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道路工程设计、给排水工程设计、景观照明工程设计及主要的施工技术要求。(工程勘测、地形图修测等内容全部包含在内)
1.5工期要求:10个日历天;
1.6质量要求:图纸经有资质的审查部门审查合格。
2.投标须知:
2.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选派具备风景园林工程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2.2 本项目所需审查资料如下:
2.2.1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2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2.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2.5投标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2.2.7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与报价表一并递交,不提供作无效报价处理。
3.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万元人民币。
5.付款办法:提交合格成果文件付合同价的90%;竣工验收后付合同价的1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备注:项目投标报价须包含地形图修测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费用,若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新的设计项目,设计费用按项目造价的1%取费。
采购预算:30000元整
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供应商名称(机打加盖章):
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时间:2017年月日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供应商无需打印在报价表中):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报价表一并密封递交至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2、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表内注明品牌型号,报价表所有内容一律采用机打(除签字外),否则作无效报价。
3、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15: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4、报价时间:2017年5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我中心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报价表递交地点:盱眙县淮河东路108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请各报价人将询价报价表投递到一楼服务大厅的询价报价表投递箱内,并用信封投递,切勿用档案袋。投递到别处遗失的概不负责)
6、此报价表和资质证明材料请各投标供应商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商企业全称及联系号码。
7、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通过正规合法渠道。
8、项目成交结果公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开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不办理者取消此项目的成交资格,同时给予取消成交人在我县一年内的投标资格及相关处罚。
9、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含装卸、上下楼)、保险、调试、安装、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10、此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11、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10日内供货安装到位。
12、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3、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人:田女士****-********。
注:供应商请从盱眙县招投标网站复制下载本报价表,随意更改报价表视为无效投标。在报价表和信封的密封口均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