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森林公园综合改造策划及概念设计招标公告
大森林公园综合改造策划及概念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森林公园综合改造项目策划及概念设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白城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5月09日 10: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5月09日 09:00至2017年05月15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5月3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7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忠民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718 | ||
采购单位 |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95-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忠民135*****718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森林公园综合改造项目策划及概念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森林公园综合改造项目策划及概念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7-3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忠民
项目联系电话:135*****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95-6号
联系方式: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忠民135*****71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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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的相关规定。 3.1投标申请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拥有五年以上本专业设计工作经验。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9日 09:00至2017年05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银行资信证明、2015年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2份)在长春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大森林公园综合改造项目策划及概念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HC-JLZB-2017-391
招 标 人: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
目 录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7-391
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招标人所需的大森林公园综合改造项目策划及概念设计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内容提交密封文件。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2.1 项目名称:大森林公园综合改造项目策划及概念设计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次工作旨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人员就业,带动经济发展,现将已有的森林公园及周边广场、绿地和各种公共设施用地进行整合,从而提升城市形象,凝聚人气,做大做强旅游产业。通过大森林娱乐城的连接、缓冲,将白城市四大行政区:洮北区、经开区、生态新区、工业园区有机连接起来,形成城市良好的区域框架。
2.3招标范围:项目策划及概念规划设计。
2.4标段:本项目为1个标段。
2.5 服务地点:白城市内
2.6 设计服务时间:
项目策划阶段:自合同签订起90个工作日
概念规划阶段:项目策划工作成果甲方认可后60个工作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的相关规定。
3.1投标申请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拥有五年以上本专业设计工作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银行资信证明、2015年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2份)在长春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95-6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联系人:罗忠民
电话:135*****71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招 标 人: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95-6号 联系人:左先生 电话:****-*******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35*****718 |
1.1.3 | 项目名称 | 大森林公园综合改造项目策划及概念设计项目 |
1.1.4 | 服务地点 | 白城市内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
1.3.2 | 服务期 | 项目策划阶段:自合同签订起90个工作日 概念规划阶段:项目策划工作成果甲方认可后60个工作日 |
1.3.3 | 技术要求 | 详见第五章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3.1投标申请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本专业设计工作经验。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带有不良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 |
1.11 | 分 包 | 不允许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负偏离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 营业执照副本(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评价意见原件) 4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万元; 投标保证金帐户: 收款人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 账号:15721920167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四道街支行 联系电话:13578997519 注: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在开标48小时前提交,以到帐为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转款单位转款网银电子凭证等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如字数超长可简写,以便核对查实。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见3.1.1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3年至今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3年至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签字或盖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本1份 |
3.7.5 | 装订要求 | 采用书册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注:未按上述要求装订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95-6号 招标人名称: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17年5月31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17年5月31日09时30分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澳美国际17楼层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澳美国际17楼层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逆进行唱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外聘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聘。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词语定义 | 略 |
10.2 | 招标投标最高限价 | 招标投标最高限价为:270万,超过此价格为废标。 (超出此招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将被否则) |
10.4 |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 是,U盘或光盘一份 |
10.5 | 修正报价 | 投标人只允许提供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
10.7 | 中标服务费 | 中标方须向招标人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础;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1.1.1-1.1.4所述。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2 资金来源、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见“前附表”1.2.1-1.2.3。
2.2 招标范围、服务期和技术要求见“前附表”1.3.1-1.3.3。
3 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前附表”1.4.1。
3.2 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3.1.1 规定的全部材料。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有缺漏或其他方面问题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更正,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投标人自负;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电报和电传)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在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后,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电报和电传)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2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8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有效性规定
8.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8.2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否则招标人可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报价9 投标报价要求
9.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但不局限于:投入人员酬金、相关辅助设施费用、行政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9.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和技术责任进行报价。如投标发生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并提供由于偏离所引起的价格差异。
9.3 投标人应按《投标一览表》总价。
9.4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9.4.1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计算项目的总价。
9.4.2 投标价格采用固定总价方式。
9.4.3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0 .其他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两部分内容组成。
11.1.1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列明的由投标人签署的《投标函》、《投标一览表》;
(2)投标人应将任何不同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和商务条件列于《商务偏离表》中,并提供其撤消偏差时的调整价格。依照本投标须知24、25及27规定,有实质性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前附表”3.4.1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4)本投标须知15.3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5)“前附表”3.1.1 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1.1.2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
(2)设计质量控制措施
(3)进度进度控制措施
(4)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5)后期服务措施
11.2 投标人必须使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开始计算,期限见“前附表3.3.1”。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 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3 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投标须知13规定的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3.4.1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3.2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3.4.1的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3.3 对于未能按前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30条的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在提供了所需的中标服务费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在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14 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或答疑会。
1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3.7.4有关规定编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均应按“前附表”3.7.5装订,并使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或编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
15.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内容中必须填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投标人对错误处的修改外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文件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本”字样。
16.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截止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16.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16.1及 16.2规定加写标记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 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4.2.2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和地点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17.2 招标人可以按本投标须知6、7、8规定以澄清(答疑)纪要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截止期满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8.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19 开标事项要求
19.1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5.1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进行。
19.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19.3 按本投标须知第21条款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0 开标会议程序
20.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0.2 主持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
20.3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和代表名单;
20.4 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20.5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19.2规定,并由监督部门公布查验结果;
20.6 由投标人、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21.1.1规定查验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并由监督部门宣布查验结果;
20.7 经确认密封无误的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逆顺序当众拆封并进行唱标;
20.8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15.3规定;
20.9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21.1.4规定检查各投标文件字迹可辨情况;
20.10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21.1.5规定检查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情况;
20.11 开标会议结束。
21 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21.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不得进入评标
21.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具体指:
(1)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未密封;
(2)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未加盖投标人印章;
(3)密封未符合本投标须知16.1规定。
21.1.2 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投标须知15.3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
21.1.3 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投标须知15.3规定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1.1.4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指投标书中涉及报价、工期、质量等内容的数字或文字难以确认)。
21.1.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七)评标22 评标会议
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方面专家1人,外聘专家4人。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评标办法)。
23 评标内容保密
2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均不得向投标或与该项目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4 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投标文件澄清(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3)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本投标须知21规定的投标文件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作投标将被否则处理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对一部分投标作投标将被否则处理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或以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并提交评审意见和提出中标候选人;
(6)招标人依据本办法的中标人确定原则确定中标。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6.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对每份有效投标文件规定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初步评审。
26.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对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 错误的修改
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
27.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后进行评审,评标后,中标候选人应予确认同意,修正后的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中标候选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原评标工作。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 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意见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8.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八)合同的授予29 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评标定标办法产生的中标人。
30 中标通知书
30.1 在“前附表”3.3.1规定的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 合同签订
3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定立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3.1.1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招标人可以考虑向第二中标人授权。
31.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九)中标服务费32 中标方须向招标人按如下标准和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础;
(2)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投标须知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名称)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有效期 | 服务期 | 签名 |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
招标人代表:
记 录 人:
监 标 人:
年月日
投标须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
评标委员会签字:
年月日
投标须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投标须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名称)
中标通知书
公司:
贵单位在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招标(招标编号: )中所递交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和有关法规评审已被接受,确定贵单位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
合同价为:¥ 元
投标有效期为:日历天
服务期为:日历天
兹以本《中标通知书》正式通知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收到本通知书后速来下述地点签订合同。
买方名称: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年月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名称一致性。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及3.1.1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
服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
投标价 | 低于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2项招标投标最高限价 |
(二)详细评审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5分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5分 投标报价:2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如投标人数量超过5,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后计算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2.2.4(l) | 商务分评分标准(25)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至今)拥有大型博览会或森林公园或大型造林项目的业绩,且设计费200万元以上或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每增加1个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得3分。 | 15 |
企业信誉与实力 | 具备园林景观相关技术。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每具有一项得2分 | 10 | ||
2.2.4(2) | 技术部分评分(55)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且近五年(2013年1月至今)拥有大型博览会或森林公园或大型造林项目的业绩,且设计费200万元以上,每项目2分 | 10 |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 | a. 园林专业技术负责人(2分): 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得2分。 b. 建筑专业技术负责人(2分): 职称:工程师及以上得1分,同时拥有注册类执业证书得1分。 c.给排水专业技术负责人(3分)职称:工程师得1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得2分; 同时拥有注册类执业证书得1分。 d. 电气专业技术负责人(2分)职称:工程师及以上得1分,同时拥有注册类执业证书得1分。 e.园林专业设计师(1分)每增加一人得1分。 人员配备满足上述要求得10分 注:本项人员内容以投标文件中的职称、注册证书复印件为准。 | 10 | ||
技术部分 | 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设计质量控制措施,进度进度控制措施,工程投资控制措施,后期服务措施,综合评审其合理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及科学性、先进性、可操作性:优得35-25分,良得25-20分,一般得19-10分,差得9-0分 | 35 | ||
2.2.4(3) | 投标 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 当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3分,最多扣5分。 | 20 |
二、评标办法正文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初步评审表”进行初步评审,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通过初步评审的,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详细评审表”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初步评审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初步评审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初步评审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详细评审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详细评审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详细评审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详细评审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详细评审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详细评审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详细评审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详细评审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初步评审表”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投标将被否则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投标将被否则处理:
(1)第二章“投标须知26”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投标将被否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投标将被否则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办法附表一: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名称)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时间: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专家证号码 | 签到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评标办法附表二:评标结果汇总表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委姓名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 |
各评委评分合计 | |||
各评委评分平均值 | |||
投标人最终排名次序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监督人签名:
年月日
双方自行约定
中标后主要工作内容共分为两部分,项目总体策划和概念规划设计
一 项目总体策划
整体发展定位解决问题:核心驱动打造、体验主题定位、体验业态构成、整体功能布局
1 基础研究
1.1业主需求
1.1.1业主对本项目的品牌形象及利润要求
1.1.2项目的运做初步构想
1.1.3财务要求
1.1.4其他边界条件(包括合作资源、政府承诺等)
1.2发展背景
1.2.1城市与区域发展分析
城市经济发展背景
城市空间规划分析
城市旅游产业分析
区域功能规划
区域的独特条件、形象、地位分析
区域与周边其它城市功能区的关系分析
1.2.2项目自身及用地条件分析
交通条件:主要路网建设,交通工具选择,到达城市主要功能区的距离及便捷程度
资源条件:自然资源,人文资源,配套资源
用地限制性条件
1.3市场背景
1.3.1整体休闲度假市场发展趋势
1.3.2项目所在区域休闲度假市场现状
1.3.3周边休闲度假项目分析
规模级别
核心特色
业态构成
主要客群
经营状况
1.4案例借鉴
1.4.1类似项目的案例分析
1.4.2对本项目的借鉴意义
2 综合分析及核心驱动的确定
2.1项目综合分析
2.1.1优势与劣势分析
2.1.2机会与风险分析
2.1.3项目的难点和机会的总结
2.2核心驱动确定:通过上述分析,找出适合项目的核心驱动,并提出项目发展方向
3 体验主题定位
4 目标客群定位
5 体验业态构成
5.1业态构成及功能关系
5.2核心驱动业态
5.2.1核心驱动业态的种类
5.2.2核心驱动业态的特色
5.2.3核心驱动业态的规模
5.3其他商业业态
5.3.1业态种类
5.3.3业态特色
5.3.2业态规模
6 整体功能布局
6.1不同业态功能的空间布局
6.2体验动线的初步建议
(二)、开发分期及示范区定位
解决问题:项目的操作模式及分期策略、示范区定位及业态规划
1 开发模式及分期建议
1.1开发模式
1.2操作要点
1.3项目分期
1.3.1分期策略
1.3.2分期规模
1.3.3详细分期
2 示范区
2.1示范区功能建议
2.2示范区规模建议
2.3示范区主题
2.4示范区的业态功能组成
2.5示范区业态规划布局
2.6示范区的详细业态落位
2.7相关设备设施的建议
2.8示范区氛围营造建议
(三)、财务匡算
1 项目总投资匡算
2 项目总收入匡算
3 项目总收益匡算
二 项目概念规划设计(包括说明书和图件)
1、规划说明书(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
第一章 基础资料及现状分析
第二章 规划范围、性质及目标
第三章 规划依据与原则
第四章 空间总体布局
第五章 项目开发具体规划设计
第六章 环境容量与游人规模
第七章 游览线路组织计划
第八章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第九章 建筑风格及现有建筑的整治
第十章 工程管线规划
第十一章 景区规划用地指标
2、图件(图纸数量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
(1) 区位分析图
(2)综合现状分析图
(3)景观视线分析图
(4)功能分区图
(5)总平面图
(6)土地利用规划图
(7)道路交通规划图
(8)基础设施规划图(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
(9)重点项目效果意向图、景区总鸟瞰图等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开标一览表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技术部分
七、项目管理机构及配备人员履历
八、类似项目业绩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服务质量达到满足招标方要求,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 [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货。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投标将被否则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是否 响应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项 目 名 称 | |
投 标 人 名 称 | |
资质等级 | |
投标总报价 (万元) | 小 写 |
大 写 | |
投标有效期 |
注:1、填报的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本表另用单独用小信封密封、送达,为开标时唱标用。
3、小信封的封面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4.1.2的内容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递交了(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并附有人民币万元(现金或电汇、转账),作为投标保证金。
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3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后附投标保证金网银电子转款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1)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
(2)设计质量控制措施
(3)进度进度控制措施
(4)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5)后期服务措施
七、项目管理机构及配备人员履历
(一)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投标人的人员配置与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姓名 | 资历 | 工作内容 | 工作量(人天) | 服务地点 |
(拟参加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须填写下表)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
毕业学校 | 执业资格 | ||||||
经 历 | |||||||
年 月 | 参加过类似项目和名称 | 担任何职 | 备注 |
注:
1、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须附上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格可自行扩充。
八、类似项目业绩 九、资格审查资料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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