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项目招标公告
饶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项目招标公告
饶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切实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保障饶河县建设发展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国土资函[2015]381号),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饶河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项目;
2.3项目地点:饶河县;
2.4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2.5招标内容:编制饶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提交成果包括规划调整方案、相关图件和数据库更新等。
2.6项目周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通过省、市、县相关部门审批合格并备案。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3.3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在黑龙江省土地规划资质库中备案,且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须具有从事土地规划工作的基础、实力,熟悉土地管理领域的业务、技术;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队伍、经验、技术和装备。
3.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8">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09日至2017年05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授权委托人(受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本人)须到场确认,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四证合一”则不需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要携带以上所有证件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注:报名时复印件需要二套,逐页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
投标人具有 2014年05月09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且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4.2项目负责人及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并提供最近连续六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正规发票原件(企业需提供以上人员人社app用户名和密码,现场进行核实,如提供信息不实,报名将不予受理)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4.3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7年05月09日至2017年05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路益人家园东大门右侧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河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 饶河县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路益人家园东大门右侧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18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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