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
公第 号
招标备案编号
建 设 单 位
昆明市五华区建设工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工 程 名 称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
招 标 类 别
施工
工程性质
新建
工程规模
2192.48万元
工 程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
投标人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资格预审
是
报名开始时间
2017年5月 10日 9 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 5月16日 17时00分
报 名 地 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楼 八 窗口(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
联 系 人
廖媛媛
联系电话
****-********转617、159*****795
资格预审条件
或报名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是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格预审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项目任务。需提供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如2016年未审计完成的,则提供2013~2015年)。
4资格预审申请人信誉条件良好,提供2013年至今企业信誉、合同履约情况说明。
5资格预审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6资格预审申请人2013年至今须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子智能化系统工程或安防系统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日期在2013年1月1日以后。)
7资格预审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作为项目经理2013年至今须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子智能化系统工程或安防系统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日期在2013年1月1日以后。)
8资格预审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9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备案基本信息登记证。
10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备 注
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 年5月 10 日至2017年5月16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7年5月23日11 时 00分;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楼 八号窗口(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楼 八 窗口(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1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资格预审申请人还须携带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备案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行政监督单位: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工程详细信息
项目投资约2192.48万元。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招标人盖章:
2017年 月 日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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