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君镇公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昭君镇公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区县名称 | 昭君镇 |
信息类别 | 交易信息公告 |
标题 | 兴山县昭君镇公墓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
发布时间 | 2017-05-09 |
内容 | 1、发包条件 本项目兴山县昭君镇公墓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专项资金,发包人为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昭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因该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该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全部工程量,并达到设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将散坟整治工作完成。根据兴山县政府办公会议精神,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经镇政府集体研究,决定该项目邀请兴山宏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兴山兴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兴山华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投标,以抽签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昭君镇响滩村。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拟投资50万元,新建公墓区公路及墓园建设。 2.3本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15日。 2.4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设计要求。 2.5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安全设计要求 3、本项目最高限价500000元。工程量据实结算,人工执行2013建筑工程定额单价,材料价格按照宜昌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17年二期(兴山部分)】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执行。 4、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承包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为:承包申请人必须是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建兴山县小型工程简易发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企业)供应商库遴选入围单位。 4、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承包保证金 颁发中标通知书的当天必须提交工程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提供转账凭证),并于当天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三天之内必须开工,否则取消承包资格, 7.发包会 本工程发包会将于2017年5月12日9时0分在昭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发包会必须由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发包会,否则无效。 8.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联系方式 地址: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地址:兴山县昭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陶刚 联系人:李德刚 电话:139*****386 电话:189*****875 传真: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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