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堤二马路37号广州文化公园北门二档小卖部6标段招标公告

西堤二马路37号广州文化公园北门二档小卖部6标段招标公告

GZ1EO117GD******* 广州市西堤二马路37号文化公园北门二档小卖部

一、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我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 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 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4. 本委托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信息

标 的 基 本 信 息
标的名称广州市西堤二马路37号广州文化公园北门二档小卖部
资产隶属关系事业单位资产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标 的 详 细 信 息
交易标的地址广州市西堤二马路37号广州文化公园北门外侧
交易面积(平方米)18
交易用途商业 (不得经营物流、餐饮、仓库及影响周边环境的相关内容)
交易年限3年免租期限15天
权证信息权证名称国土证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
80281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公园与绿地
标的使用情况空 置

三、委托方信息

基 本 情 况
委托方名称广州文化公园
行 为 批 准 情 况
批准单位名称广州文化公园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公园主任办公会议
文件名称广州文化公园主任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文号文会纪【2016】25号批准日期2016年11月25日

四、挂牌信息与条件设置

挂 牌 信 息
挂牌价格挂牌价格(元)7620
价格说明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
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每月租金于当月的10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以支票、转账或现金)支付。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自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5月16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看样事项公告期满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
保 证 金 设 置 与 处 置 事 项
保证金金额(元)22860
交纳时间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不能代付)
保证金监管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广州产权交易所
账号: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羊城支行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本所将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该交易保证金由本所扣除意向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归委托方所有。
(1)只有一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的;
(2)以网络竞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方不参与竞价活动的;
(3)意向方参与竞价但没有任何一家意向方报价,致使该项目未能产生有效报价的;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不以挂牌价行权的(若优先权人以挂牌价行权的,该项目其他意向方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扣除);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委托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次处置该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成交价差由该意向方/成交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委托方遭受的损失时,该意向方/成交方还应按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出现上述第1条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交 易 方 式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方仅为一家的,选择 协议交易 的方式;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方为两家或以上的,选择以下交易方式:********001072.shtml" target="_blank">《网络多次报价实施办法》
交 易 条 件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的合同版本签署。
2、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改造、装修的选定等方案须经出租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方可施工。施工费用以及报建、审批、验收等手续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施工期间,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并承担由自身管理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及一切费用。
3、在经营场地交付给承租方之日起,由承租方对场地范围内的安全保卫、防火、卫生等全部负责,并接受出租方的检查监督。承租方如有属于外地户籍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当地派出所的要求办理暂住证等相关手续。
4、承租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街道和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自行办妥经营所需要的证照(如《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出租方仅为承租方办理有关经营的相关证照提供资料。
5、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提前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墙体内、建筑外立面的装修材料及水电材料、设备等一律不得拆除和损坏,并保持完好地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须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现有的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
3、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要的证照(如《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出租方仅为承租方办理有关经营的相关证照提供资料,承租方不得以不能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4、出租标的不能经营物流、餐饮、仓库及影响周边环境的相关内容。

意 向 方 资 格
意向方资格条件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两年以上、有效存续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法人代表或经营者无各类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3、竞买人须提供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书面证明(如属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证明原件;如属租赁所得,须提供经租赁备案的租赁合同)。
4、提供不少于500字的维护、装修方案,经营方案(含经营理念),安全管理方案(含日常管理和设备维护管理方案),人员配置及消防、治安预案。

意向方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不要求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法人应提交:
(1)《承租意向书》原件;
(2)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承诺函》原件,内容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5)提供书面方案(含维护、装修方案,经营方案,安全管理方案,人员配置及消防、治安预案等),不少于500字;
(6)提供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如属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证明;如属租赁所得,须提供经租赁备案的租赁合同);
(7)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无各类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8)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2、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承租意向书》原件;
(2)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承诺函》原件,内容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5)提供书面方案(含维护、装修方案,经营方案,安全管理方案,人员配置及消防、治安预案等),不少于500字;
(6)提供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如属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证明;如属租赁所得,须提供经租赁备案的租赁合同);
(7)提供意向承租方经营者近两年无各类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8)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先生、林小姐、曾小姐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卖部 公园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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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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