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消防局摄影器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SKST17-B023)询价采购公告
汕头市公安消防局摄影器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SKST17-B023)询价采购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对汕头市公安消防局摄影器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SKST17-B023 )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7-B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消防局摄影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0000.00元,超过本限价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
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完工期 |
摄影器材设备 | 1批 | 240000.00元 | 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将货物按照采购人通知,安装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并调试完毕。 |
五、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提交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5月9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购买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询价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7年5月19日上午10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开标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
汕头市公安消防局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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