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侦查综合应用平台招标公告

大数据侦查综合应用平台招标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川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大数据侦查综合应用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数据侦查综合应用平台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KWCZ2G*******

三、采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视频大数据系统

1

视频大数据分析单元

12U主控机箱

2

2

中心管理控制单元

1

3

视频点播单元

1

4

视频摘要单元

4

5

人脸提取单元

2

6

人脸比对单元

2

7

车辆提取单元

4

8

车型分析单元

2

9

视频大数据平台存储单元

3

10

视频大数据人脸应用单元

1

11

视频大数据平台车辆应用单元

1

12

视频大数据平台业务模型单元

1

13

GIS应用

1

14

视频大数据平台网管单元

1

15

大数据解析服务器

中心处理服务器

1

16

视频点播服务器

1

17

视频摘要服务器

4

18

人脸提取服务器

2

19

车辆分析服务器

4

20

车型分析服务器

2

21

视频特征存储服务器

3

图像侦查及案件串并分析系统

22

图像侦查综合系统

1

23

GIS应用

1

24

视频联网

1

25

图像研判

1

26

卡口分析

1

27

智能工具

1

28

案事件库

1

29

系统设置模块

1

模糊图像处理系统

30

模糊图像处理系统

1

31

图像工作站

1

移动视频采集装备

32

信息采集仪

5

33

视频勘察仪

5

34

移动视频取证终端

5

35

案源库

1

配套设备及辅材

36

机柜

2

37

千兆以太网交换机

1

38

KVM一体机

1

39

大屏

2

40

台式工作站

1

41

图侦应用服务器

1

42

视图库应用服务器

1

43

视图库存储服务器

3

44

视图库卡口服务器

2

45

摘要分析应用服务器

1

用于大数据侦查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5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4. 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的政策功能分给予加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7-5-9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5-16止(工作),每8时~12时,15时~18时,双休和法定节假不办理业务。

2. 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2017-1--3-的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核查,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邮购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工行桂湖支行

账 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8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0.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5-31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工行桂湖支行

银行账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5-3110时整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5-319时至10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5-3110时整,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十二、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川县公安局

地址:桂林灵川县

联系人及电话: 杨警官 139*****19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项目联系人:刘巧云 联系电话:0773-*******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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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综合 侦查 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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