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物资仓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水利物资仓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昭平县水利局水利物资仓库建设工程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昭平县水利局水利物资仓库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PC2017工字06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昭平县水利局
地址: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凉亭东路1号
联系方式:黄站****-*******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八步区太兴街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5月09日 08:30至2017年05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详见正文内容。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正文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正文内容。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正文内容。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1日 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详见正文内容。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各潜在投标人:
我代理机构受昭平县水利局委托,拟对昭平县水利局水利物资仓库建设工程(项目编号:ZPC2017工字064号)进行邀请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件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的,请于2017年5月11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我代理机构反映,以便我代理机构完善采购文件。
供应商在提交意见函原件一份(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同时应提供: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办理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章单位公章。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我公司均不予受理。
附件:昭平县水利局水利物资仓库建设工程(项目编号:ZPC2017工字064号)邀请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太兴街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74-513186
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5月9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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