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政府采购公安检查站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KSZFCG(DY)(2017)19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公安检查站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KSZFCG(DY)(2017)19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公安检查站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KSZFCG(DY)(2017)19

一、采购人

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地区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及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公安检查站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SZFCG(DY)(2017)19

采购内容及预算:

喀什地区公安检查站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喀什地区各县、市(除塔县)现有16个公安检查站进行升级改造,并购置相关的设备、装备等,预算为32000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精神,助力喀什地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地区所辖县(市)提供良好的公共安全服务,喀什地区将实施“喀什地区公安检查站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项目要求时间紧、任务重,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喀什阳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市南湖路阳光

五、专家的具体论证意见及相关信息

因项目建设工程短,要求高,任务重,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单位名称

职称

潘玲

喀什地区国土资源局

科长

毕磊

喀什地区住建局

科长

王晓

喀什地区公安局

主任

柯伟

喀什地区公安局

干部

张春梅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副科长

六、投标文件格式、组成、签署、份数及装订方式

1、投标方需对“投标产品名称、数量及报价明细表”或相关要求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

2、投标方将上述明细表或相关要求中各单项货物的报价明细逐项填清,并算出合计单项价及总报价,填入报价表内。当总报价与合计单项价不符时,则以合计单项价为准。

3、投标文件(含表格部分)由投标方按规定栏目填写并加盖投标商公章,并由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4、投标文件须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其中正本壹份,所投项目副本贰份,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有个别处更改必须有授权代表的签章。

6、电报、电话、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7、标书的装订方式应采用胶装的方式,一般不得采用其他方式,否则将导致废标。

七、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7年5月9日起至2017年5月16日止。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代表:王晓 联系电话:139*****100

地址:喀什地区公安局 邮编:844000

单位: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朱江峰 杨红 联系电话:0998—******* *******(兼传真)

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

财政部门: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迪力木拉提 胡迪敏 联系电话:0998—******* *******(兼传真)

八、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喀什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建设 检查 公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