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徽省亳州市地方税务局选择建立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中介服务协议单位及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中介服务协议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安徽省亳州市地方税务局选择建立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中介服务协议单位及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中介服务协议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亳州市地方税务局选择建立企业所得税汇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中介服务协议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ZCG[2017]119号

现就安徽省亳州市地方税务局选择建立企业所得税汇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中介服务协议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要求:安徽省亳州市地方税务局选择建立企业所得税汇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中介服务协议单位项目鉴证服务协议单位项目企业所得税汇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兼顾其他地方税。本次采购拟选聘10家入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鉴证服务费用支付标准:

(一)基本收费。基本收费按照纳税人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大小定额计算支付。

(二)鉴定服务成果费。以补缴税款确认鉴证成果,并按比例分段计算支付服务费。

鉴证服务的基本费用与鉴证服务成果费用同时计取,单户鉴证服务最高费用为10万元。

(三)具体标准如下:

纳税人(销售)

营业收入(亿元)

基本费用

(元)

成果费用(元)

1亿元以下的(含1亿)

5000

按补缴企业所得税或土地增值税税款的比例分段计算,补缴税款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2%计算;补缴税款在20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3%计算。成果费用的发生以实际委托任务为准。

1亿元-3亿元的(含3亿元)

8000

3亿元以上

10000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企业,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税务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标书售价:

本招标文件0元。

5、标书索取时间:

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16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投标人资质条件”,谨慎报名。

6、报名方式:

(1)请潜在投标人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zztb.

gov.cn)免费注册用户,办理报名事宜。

(2)请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和相关文件资料,点击“注册用户登录”栏目,查看“注册用户申报操作手册”,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报名事宜。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0。

(3)供应商点击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操作流程请到下载中心查看操作使用手册。

(4)供应商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时间(即标书索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自负。投标供应商投标时请携带该单位报名回执单,如未提供报名回执单,则以本中心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表为依据。

7、勘探现场及标书提问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参与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请注意:本招标文件变更事项(如果有)及答疑函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公示,请及时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本项目联系人。

网站地址:http://www.bozhou.gov.cnhttp://www.bzztb.gov.cn

8、投标截止时间:

201768日上午9:10时。

9、开标时间:

20176 8 日上午9:10时,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

10、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到指定账户,请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现金存入或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均视为无效,并拒绝其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备栏注明项目名称或BZCG*******号项目,如不注明责任自负。

银行户名: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城建支行;

账 号: 131*****380********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1、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庞工

电 话:****-*******

详细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F516室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介服务 清算 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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