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编制
2.2建设地点:供暖处工业园锅炉房(松山新区)
2.3建设规模:4台140MW热水锅炉及配套附属辅助全部工程;一级热力管网约3.675km(开沟长度,其中不包含女儿河段管网长度);
2.4招标范围:负责水土保持审批手续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承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后;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评估、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招标人办理水保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过程中的问题解答及技术服务;以招标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最终成果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
(2)同时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3星级以上(含3星级)资质;
(3)具备锦州市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近三年(2014—2016年)内已完成过供热工程相关项目的水土保持报告编制业绩;
(5)须具有BBB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有效期内)
(6)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4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3000元。
4.3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及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全部材料。提供复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7年6月2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肖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杨阳
电 话: ****-*******
传 真: ****-*******
日 期:2017年5 月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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